关于印发《龙湾区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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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根据市住建局、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我局同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龙湾区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温龙安委〔2021〕6号)要求,决定在我区住建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掀起学习热潮。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组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保障、应急处置等安全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要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加强监管执法,针对重点行业、监管盲区、职能交叉重叠领域,坚持严管重罚、部门联动;加强信用管理和评优创先,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强化抓好安全的内生动力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三)全力促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根据市住建局、区安委会工作部署,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区安委会关于风险普查要求,按照建筑施工领域行业风险清单,拉网式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在6月30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订整改方案。 2.重拳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提高安全检查频次密度,突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危大工程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 5号行动,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刚性,从严从快依法处罚。 3.集中宣传专项行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遏重大”攻坚目标,全面、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工作。6月20日前,要对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并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展板展示等方式于工地现场、公共广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咨询活动。 4.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各单位要围绕“遏反弹,清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建立建筑扬尘重点管控区项目清单,实行“红、黄、绿”三色差异化管理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项目源头防控,确保在施工中采取湿法作业,落实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 (四)着力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入脑入心 1.以现场观摩为抓手强化示范引领。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观摩活动,充分展现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在安全管理中的运用。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标杆项目观摩学习,促进经验交流,强化样板示范。 2.以“互评互比”活动为核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继续开展2021年度区本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互评互比”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经验交流,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推动施工领域高质量发展。 3.以应急演练为考验优化应急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易发类型,突出做好防汛抗台应急救援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广泛组织建设系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企业应急处置水平。 4.以安全“五进”活动为载体落实教育培训。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安全直播、互动讲座、图片展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全面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交底。要组织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宣传省宣教中心制作的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同步策划制作建设系统警示教育片,还原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5.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问诊。各单位要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天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帮扶服务。组织举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专题培训会,如面向企业管理人员的工具式支模架安全管理培训会,面向基础安监人员的爬架工程专题培训会等,通过专家讲解、案例分析等途径提升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基础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五)扎实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根据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对接需求,答疑解惑;同时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工地现场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引导施工人员了解安全、尊重安全、支持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和“云上”安全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建筑工地等,参观作业流程和生产环境,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普查、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积极开展“专家云问诊”“安全直播间”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六)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我局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网络自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领域和企业(工地)开展采风报道,积极配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暗访组开展暗访抽查,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案例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精准落实活动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确保将此次活动真正落实到一线。 (二)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各有关单位、项目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宣传效果。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和好方法,加强信息交流,对此次活动信息进行及时跟踪采集,切实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和总结工作。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上报我局。联系人:黄凡,联系电话:86968636,电子邮箱:153880926@qq.com。 附件:温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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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根据市住建局、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我局同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龙湾区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温龙安委〔2021〕6号)要求,决定在我区住建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掀起学习热潮。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组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保障、应急处置等安全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要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加强监管执法,针对重点行业、监管盲区、职能交叉重叠领域,坚持严管重罚、部门联动;加强信用管理和评优创先,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强化抓好安全的内生动力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三)全力促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根据市住建局、区安委会工作部署,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区安委会关于风险普查要求,按照建筑施工领域行业风险清单,拉网式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在6月30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订整改方案。 2.重拳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提高安全检查频次密度,突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危大工程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 5号行动,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刚性,从严从快依法处罚。 3.集中宣传专项行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遏重大”攻坚目标,全面、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工作。6月20日前,要对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并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展板展示等方式于工地现场、公共广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咨询活动。 4.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各单位要围绕“遏反弹,清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建立建筑扬尘重点管控区项目清单,实行“红、黄、绿”三色差异化管理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项目源头防控,确保在施工中采取湿法作业,落实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 (四)着力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入脑入心 1.以现场观摩为抓手强化示范引领。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观摩活动,充分展现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在安全管理中的运用。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标杆项目观摩学习,促进经验交流,强化样板示范。 2.以“互评互比”活动为核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继续开展2021年度区本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互评互比”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经验交流,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推动施工领域高质量发展。 3.以应急演练为考验优化应急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易发类型,突出做好防汛抗台应急救援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广泛组织建设系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企业应急处置水平。 4.以安全“五进”活动为载体落实教育培训。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安全直播、互动讲座、图片展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全面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交底。要组织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宣传省宣教中心制作的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同步策划制作建设系统警示教育片,还原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5.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问诊。各单位要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天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帮扶服务。组织举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专题培训会,如面向企业管理人员的工具式支模架安全管理培训会,面向基础安监人员的爬架工程专题培训会等,通过专家讲解、案例分析等途径提升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基础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五)扎实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根据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对接需求,答疑解惑;同时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工地现场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引导施工人员了解安全、尊重安全、支持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和“云上”安全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建筑工地等,参观作业流程和生产环境,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普查、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积极开展“专家云问诊”“安全直播间”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六)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我局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网络自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领域和企业(工地)开展采风报道,积极配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暗访组开展暗访抽查,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案例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精准落实活动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确保将此次活动真正落实到一线。 (二)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各有关单位、项目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宣传效果。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和好方法,加强信息交流,对此次活动信息进行及时跟踪采集,切实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和总结工作。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上报我局。联系人:黄凡,联系电话:86968636,电子邮箱:153880926@qq.com。 附件:温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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