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4/2021-42177 | ||
组配分类 | 招生招考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招生政策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1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教基【2021】22 号文件,符合入读龙湾区公办中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拥有龙湾区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龙湾区优质民办初中;父母一方为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父母拥有在龙湾区域内购买房产(住宅类)的购房发票和经区住建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
二、录取办法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工作,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若出现同时被 2 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在规定时间内选定 1 所缴费确认。民办学校预录取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因放弃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生成的派位顺序号依次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对象中递补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招生计划在第一轮未完成的民办学校对补报对象(限报 1所)实施补录,公办学校根据入学资格验证结果分批录取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对象。在核准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县域补招一次,补招录取方式同第一轮。
详情见:《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1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教基【2021】22 号文件
三、2021年龙湾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招生对象及收费标准
学校 | 班级数 | 招生计划 | 招生对象 | 收费标准 | |
龙湾区少年艺术国际学校(小学) | 4 | 160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15000元,最高可上浮20% | |
温州市中通国际学校 (小学) | 6 | 214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与鹿城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16000元,最高可上浮25% | |
温州市中通国际学校(初中) | 7 | 280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与鹿城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18000元,最高可上浮25% | |
温州道尔顿小学 | 7 | 196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与鹿城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31000元,最高可上浮25% | |
龙湾区外国语学校 | 7 | 280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15000元,最高可上浮20% | |
龙湾区崇文中学 | 7 | 280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20000元,最高可上浮20% | |
温州上海世外学校(小学) | 2 | 80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29000元 | |
温州上海世外学校(初中) | 4 | 160 | 民办。招生范围为符合龙湾区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学费每生每学期34000元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4/2021-42177 | ||
组配分类 | 招生招考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招生政策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1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教基【2021】22 号文件,符合入读龙湾区公办中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拥有龙湾区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龙湾区优质民办初中;父母一方为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父母拥有在龙湾区域内购买房产(住宅类)的购房发票和经区住建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 二、录取办法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工作,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若出现同时被 2 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在规定时间内选定 1 所缴费确认。民办学校预录取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因放弃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生成的派位顺序号依次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对象中递补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招生计划在第一轮未完成的民办学校对补报对象(限报 1所)实施补录,公办学校根据入学资格验证结果分批录取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对象。在核准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县域补招一次,补招录取方式同第一轮。 详情见:《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1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教基【2021】22 号文件 三、2021年龙湾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招生对象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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