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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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区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我区高技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展示我区养老护理员的精神风貌,选拔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龙湾区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一)大赛时间: (1)理论知识部分:11月27日上午8:30-10:00,下午可自行熟悉操作技能比赛场地。 (2)操作技能部分:11月28日上午8:30-17:30 (3)根据人数和进程另行通知决赛安排。 (二)大赛地点:温州城市大学 二、参赛人员条件 (一)在本区或龙湾籍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及对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有兴趣的爱好者(男性年龄为18—60周岁,女性年龄为18—55周岁); (二)已获得“金燕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省、市、区级以上技术能手的人员,在2019、2020、2021年我省养老护理员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人员以及在校师生除外; (三)参赛选手前14天无流行病学史(未到过政府发布的疫情重点地区,未接触来自重点疫情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等),来往的人员未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情况,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正常。 三、大赛内容 大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大赛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操作技能部分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包含3项技能操作,每项操作满分为100分。每位参赛选手技能操作成绩得分为三项操作成绩的平均值,占总分的7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按操作技能的分数排列名次,操作技能成绩相同者,则操作技能总用时少者胜出。决赛安排另行通知。决赛成绩按初赛理论占30%,决赛技能占70%折算最终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决赛技能高者胜出,用时少者胜出。 四、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主办;温州市家庭业服务协会协办;温州天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蓝江职业培训学校承办。为了做好本次竞赛的实施工作,决定成立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龙湾区永宁西路2001号温州城市大学8幢606室。 五、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参赛人员需通过“浙里办”搜索“未来康养智城”,在“志愿者招募”板块找到“龙湾区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通过审核后,需递交报名纸质资料。资料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市民卡复印件1份、二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11月20日上午10:00,咨询电话:85883999。纸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1月20日下午5:00,联系人:尤老师,联系电话:13353390388。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奖项拟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奖名额拟定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具体获奖人数和奖金依据报名情况确定。 (一)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参赛选手:由区人力社保局授予“龙湾区技术能手”称号,由区总工会授予“龙湾区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二)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均合格者(各60分),由大赛组委会授权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核发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已取得过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参赛者,比赛合格后不再发国家资格证书。 (三)本次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赛区组委会给予表彰。 七、其他事项 (一)组委会、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组织竞赛命题,提高竞赛技术工作质量。要组织建立裁判员队伍,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组委会、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安全预案,保证大赛顺利地进行。 (三)各相关部门、组委会、承办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测温、亮码、查行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如遇疫情变化,大赛需延期举行。另外,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赛人数不超过240人(具体参赛选手人数由组委会根据疫情确定),报名人数若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达到最大限值,则不再接受报名。承办方要向属地街道申请,由属地街道向区防控办报批备案。承办方需提前制定活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并填报相应备案审批表,并提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审批。 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3.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 主 任:朱德利(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苏鹭平(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 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旭晨(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钰刚(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黄数星(温州市龙湾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涂晓芹(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 助科科长) 叶冬辉(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陈寿迁(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 业促进和事业保障中心副主任) 叶正豪(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执行会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周旭晨(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涂晓芹(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 助科科长) 成 员:王晓群(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蔡海林(温州天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附件2 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本人对所填内容和所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 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 免冠 2 寸彩色证件照片 3 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 A4 复印件 1 份, 高中或同等学力以上需提供 A4 复印件 1 份; 4.原证书职业(工种) 需与本次竞赛职业(工种) 一致, 并提供 A4 复印件 1 份。若不一致“原技能证 书等级”、“原证书编号”处填写“无”。 附件3 2021 年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 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竞赛方式:个人赛 二、竞赛方式及内容 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项。 (一)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试进行,时间为90分钟。比赛前一天由裁判长从试卷库中抽取1套试题,作为理论知识竞赛内容,所有选手试题一致,总分为100分。 (1)理论知识竞赛题型: ①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70题,占70%; ②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题,占10%; ③判断题:每题1分,共20题,占20%。 (2)竞赛内容: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包括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养老护理员职业须知、服务礼仪及个人防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相关知识: A生活照料部分(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 眠照料、清洁照料); B基础护理部分(用药照料、冷热应用护理、临终关怀); C康复护理部分;增加心理护理部分、闲暇娱乐、培训指导等部分。 (二)操作技能竞赛方式 1.初赛:由裁判长从试题库中(情境试题)抽取 1 道操作项目试题,包含3个具体操作项目,作为竞赛内容,所有选手操作项目一致。 参赛选手在一个竞赛区根据具体的情境,按顺序完成涉及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模块的3个具体的操作技能项目。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单项操作5-7分钟,阅读试题及备物5分钟,每个操作项目总分为100分。 竞赛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心理护理 等内容。 (1)生活照料 ①对带鼻饲管老人进行饮食照料; ②为卧床老人更换床单; ③为留导尿的老年人更换尿袋。 (2)基础护理 ①使用温水擦浴为高热老年人进行物理降温; ②用棉球法为老年人进行口腔护理; ③为老年人滴眼药水。 (3)康复护理 ①使用轮椅转运老年人; ②帮助偏瘫老人进行穿脱衣服训练; ③指导肢障老年人进行桥式运动的康复训练。 (4)心理护理: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疏导老年人不良情绪。 2.决赛:技能操作项目从初赛之外项目中由裁判长随机抽取一项进行比赛。 三、命题依据(竞赛标准) 本次技能竞赛命题参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依据,以养老护理员国家标准(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并参照:《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能力测评方法手册》。 四、成绩评定 (一)成绩组成 理论知识竞赛占竞赛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竞赛占竞赛总成绩的70%。竞赛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评分方法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成绩由裁判员按竞赛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 3.理论知识竞赛评分:实行答对给分,答错不得分,不答不得分的评分方法。 4.操作技能竞赛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每一参赛选手3位裁判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按操作技能的分数排列名次,操 作技能成绩相同者,则操作技能总用时少者胜出。若上述各项均 相同者,则增加答辩或操作技能考核决定名次,不产生并列名次。 (三)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违规违例扣分办法 1.参赛选手有动作粗暴、违反赛规的行为扣2-5分。 2.操作超时扣分,每超1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 3.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若出现选手参赛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五、竞赛规则 (一)理论知识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自带2B铅笔、橡皮胶、黑色签字笔,其它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2.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参赛证参加比赛。试卷上除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工作单位(无单位者填写“所在村居名称”)、身份证号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3.发现违规作弊、喧哗、违反考场秩序者等一律取消竞赛资格。 (二)操作技能竞赛注意事项 1.选手竞赛服由自备,颜色为浅色系。女性需佩戴统一发网。进入赛场的选手必须佩戴参赛选手抽签号码牌,不得携带 任何规定以外的其他物品,违规者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2.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在规定的场地使用指定设备及用品进行。 3.比赛用模特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4.参赛选手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赛事裁判记录在案。参赛选手进入技能操作赛场的指定位置即开始计时,现场技能操作提前完成时,选手应举手向裁判示意。选手操作超时,计时员叫停,选手立即停止操作。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室,如有特殊情 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另行处理。 6.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并自 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若因突发故障原因导致竞赛中断,应提请裁判确认其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冒名代替参加比赛者,一经发现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竞赛场地和设备 (一)竞赛场地 1.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考场进行。 2.操作技能竞赛:在指定专用赛场进行。 (二)竞赛设备 操作技能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模特均用真人。 七、赛场注意事项 (一)赛场除赛项执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现场裁判、评分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二)各参赛领队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否则所在代表队选手视为作弊。 (三)所有进入竞赛场地人员须遵守省、市等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承办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影响赛事。 (四)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或可能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赛场,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以及随行人员进入赛场直播室进行观摩,不得携带任何通讯、摄录设备。 (六)参赛选手对竞赛结果有异议可以参赛队名义提请仲裁,不得在赛场、观摩室、开闭幕式等场地喧哗或其他过激的方式表达,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八、本竞赛技术方案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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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区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我区高技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展示我区养老护理员的精神风貌,选拔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龙湾区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一)大赛时间: (1)理论知识部分:11月27日上午8:30-10:00,下午可自行熟悉操作技能比赛场地。 (2)操作技能部分:11月28日上午8:30-17:30 (3)根据人数和进程另行通知决赛安排。 (二)大赛地点:温州城市大学 二、参赛人员条件 (一)在本区或龙湾籍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及对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有兴趣的爱好者(男性年龄为18—60周岁,女性年龄为18—55周岁); (二)已获得“金燕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省、市、区级以上技术能手的人员,在2019、2020、2021年我省养老护理员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人员以及在校师生除外; (三)参赛选手前14天无流行病学史(未到过政府发布的疫情重点地区,未接触来自重点疫情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等),来往的人员未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情况,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正常。 三、大赛内容 大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大赛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操作技能部分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包含3项技能操作,每项操作满分为100分。每位参赛选手技能操作成绩得分为三项操作成绩的平均值,占总分的7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按操作技能的分数排列名次,操作技能成绩相同者,则操作技能总用时少者胜出。决赛安排另行通知。决赛成绩按初赛理论占30%,决赛技能占70%折算最终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决赛技能高者胜出,用时少者胜出。 四、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主办;温州市家庭业服务协会协办;温州天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蓝江职业培训学校承办。为了做好本次竞赛的实施工作,决定成立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龙湾区永宁西路2001号温州城市大学8幢606室。 五、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参赛人员需通过“浙里办”搜索“未来康养智城”,在“志愿者招募”板块找到“龙湾区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通过审核后,需递交报名纸质资料。资料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市民卡复印件1份、二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11月20日上午10:00,咨询电话:85883999。纸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1月20日下午5:00,联系人:尤老师,联系电话:13353390388。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奖项拟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奖名额拟定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具体获奖人数和奖金依据报名情况确定。 (一)获本次大赛前三名的参赛选手:由区人力社保局授予“龙湾区技术能手”称号,由区总工会授予“龙湾区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二)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均合格者(各60分),由大赛组委会授权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核发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已取得过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参赛者,比赛合格后不再发国家资格证书。 (三)本次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赛区组委会给予表彰。 七、其他事项 (一)组委会、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技能要求组织竞赛命题,提高竞赛技术工作质量。要组织建立裁判员队伍,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组委会、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安全预案,保证大赛顺利地进行。 (三)各相关部门、组委会、承办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测温、亮码、查行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如遇疫情变化,大赛需延期举行。另外,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赛人数不超过240人(具体参赛选手人数由组委会根据疫情确定),报名人数若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达到最大限值,则不再接受报名。承办方要向属地街道申请,由属地街道向区防控办报批备案。承办方需提前制定活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并填报相应备案审批表,并提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审批。 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3.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 主 任:朱德利(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苏鹭平(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 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旭晨(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钰刚(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黄数星(温州市龙湾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涂晓芹(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 助科科长) 叶冬辉(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陈寿迁(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 业促进和事业保障中心副主任) 叶正豪(温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执行会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周旭晨(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涂晓芹(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救 助科科长) 成 员:王晓群(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蔡海林(温州天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附件2 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本人对所填内容和所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 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 免冠 2 寸彩色证件照片 3 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 A4 复印件 1 份, 高中或同等学力以上需提供 A4 复印件 1 份; 4.原证书职业(工种) 需与本次竞赛职业(工种) 一致, 并提供 A4 复印件 1 份。若不一致“原技能证 书等级”、“原证书编号”处填写“无”。 附件3 2021 年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 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竞赛方式:个人赛 二、竞赛方式及内容 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项。 (一)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试进行,时间为90分钟。比赛前一天由裁判长从试卷库中抽取1套试题,作为理论知识竞赛内容,所有选手试题一致,总分为100分。 (1)理论知识竞赛题型: ①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70题,占70%; ②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题,占10%; ③判断题:每题1分,共20题,占20%。 (2)竞赛内容: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包括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养老护理员职业须知、服务礼仪及个人防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相关知识: A生活照料部分(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 眠照料、清洁照料); B基础护理部分(用药照料、冷热应用护理、临终关怀); C康复护理部分;增加心理护理部分、闲暇娱乐、培训指导等部分。 (二)操作技能竞赛方式 1.初赛:由裁判长从试题库中(情境试题)抽取 1 道操作项目试题,包含3个具体操作项目,作为竞赛内容,所有选手操作项目一致。 参赛选手在一个竞赛区根据具体的情境,按顺序完成涉及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模块的3个具体的操作技能项目。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单项操作5-7分钟,阅读试题及备物5分钟,每个操作项目总分为100分。 竞赛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心理护理 等内容。 (1)生活照料 ①对带鼻饲管老人进行饮食照料; ②为卧床老人更换床单; ③为留导尿的老年人更换尿袋。 (2)基础护理 ①使用温水擦浴为高热老年人进行物理降温; ②用棉球法为老年人进行口腔护理; ③为老年人滴眼药水。 (3)康复护理 ①使用轮椅转运老年人; ②帮助偏瘫老人进行穿脱衣服训练; ③指导肢障老年人进行桥式运动的康复训练。 (4)心理护理: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疏导老年人不良情绪。 2.决赛:技能操作项目从初赛之外项目中由裁判长随机抽取一项进行比赛。 三、命题依据(竞赛标准) 本次技能竞赛命题参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依据,以养老护理员国家标准(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并参照:《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能力测评方法手册》。 四、成绩评定 (一)成绩组成 理论知识竞赛占竞赛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竞赛占竞赛总成绩的70%。竞赛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评分方法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成绩由裁判员按竞赛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 3.理论知识竞赛评分:实行答对给分,答错不得分,不答不得分的评分方法。 4.操作技能竞赛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每一参赛选手3位裁判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按操作技能的分数排列名次,操 作技能成绩相同者,则操作技能总用时少者胜出。若上述各项均 相同者,则增加答辩或操作技能考核决定名次,不产生并列名次。 (三)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违规违例扣分办法 1.参赛选手有动作粗暴、违反赛规的行为扣2-5分。 2.操作超时扣分,每超1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 3.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若出现选手参赛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五、竞赛规则 (一)理论知识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自带2B铅笔、橡皮胶、黑色签字笔,其它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2.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参赛证参加比赛。试卷上除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工作单位(无单位者填写“所在村居名称”)、身份证号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3.发现违规作弊、喧哗、违反考场秩序者等一律取消竞赛资格。 (二)操作技能竞赛注意事项 1.选手竞赛服由自备,颜色为浅色系。女性需佩戴统一发网。进入赛场的选手必须佩戴参赛选手抽签号码牌,不得携带 任何规定以外的其他物品,违规者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2.现场操作技能竞赛在规定的场地使用指定设备及用品进行。 3.比赛用模特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4.参赛选手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赛事裁判记录在案。参赛选手进入技能操作赛场的指定位置即开始计时,现场技能操作提前完成时,选手应举手向裁判示意。选手操作超时,计时员叫停,选手立即停止操作。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室,如有特殊情 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另行处理。 6.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并自 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若因突发故障原因导致竞赛中断,应提请裁判确认其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冒名代替参加比赛者,一经发现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竞赛场地和设备 (一)竞赛场地 1.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考场进行。 2.操作技能竞赛:在指定专用赛场进行。 (二)竞赛设备 操作技能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模特均用真人。 七、赛场注意事项 (一)赛场除赛项执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现场裁判、评分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二)各参赛领队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否则所在代表队选手视为作弊。 (三)所有进入竞赛场地人员须遵守省、市等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承办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影响赛事。 (四)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或可能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赛场,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以及随行人员进入赛场直播室进行观摩,不得携带任何通讯、摄录设备。 (六)参赛选手对竞赛结果有异议可以参赛队名义提请仲裁,不得在赛场、观摩室、开闭幕式等场地喧哗或其他过激的方式表达,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八、本竞赛技术方案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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