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湾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13:13:53浏览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机构:

为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护理服务需求,深入推进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部门联合实地踏勘和审查情况,现将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地认定名单

温州天策职业培训学校为区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蒲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海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温州协爱养老中心为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按资质承接相应培训任务。

二、培训经费

按照《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温人社发〔2020〕5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相应补贴申领工作。

三、管理要求

各培训基地要积极承担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区民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根据《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浙民养〔2020〕7号)、《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浙民养〔2020〕44号)和《温州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温民养〔2020〕7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培训组织,并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培训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关于公布龙湾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机构:

为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护理服务需求,深入推进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部门联合实地踏勘和审查情况,现将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地认定名单

温州天策职业培训学校为区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蒲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海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温州协爱养老中心为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按资质承接相应培训任务。

二、培训经费

按照《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温人社发〔2020〕5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相应补贴申领工作。

三、管理要求

各培训基地要积极承担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区民政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根据《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浙民养〔2020〕7号)、《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浙民养〔2020〕44号)和《温州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温民养〔2020〕7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培训组织,并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培训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