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51/2020-27975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7-31 17:58:50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第41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二、公安部2005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厅、局可以根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等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负责实施的公安机关。

四、省级法律依据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

八、决定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

九、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

依温州银监分局有关金融网点发展规划要求

十、受理条件

经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新建、改建、迁址、更名、升格的各县级公安机关管辖辖区内的支行、网点(除市分行直接管理的网点外)等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85880267

办理地点: 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直接窗口提交材料→受理→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会审→审批→办结→结果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公安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0个工作日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评审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组织全市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评审。

审查是否通过

决定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根据评审情况,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评审通过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施工通知书》;

送达

3个工作日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8工作日

时限说明:方案论证、工程验收及整改不计入审批时限。;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准予施工通知书》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申请单位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详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

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信息。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7-85880267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7-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45,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15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7-85880267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

 

附录1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方案设计技防设计应包含哪些方面?

解答:应根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设计报警子系统、安防视频监控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声音复核/对讲子系统、安全管理系统,此外,在行式自助银行、监控值班室应单独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图纸。

2、问题:

在工程验收阶段提交委托书时,是否需要再次提交委托人、被委托人证件复印件?

解答:如在工程验收阶段被委托人变更,需再次提交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证件复印件。






索引号 001008003002051/2020-27975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第41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二、公安部2005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厅、局可以根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等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负责实施的公安机关。

四、省级法律依据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

八、决定机构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

九、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

依温州银监分局有关金融网点发展规划要求

十、受理条件

经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新建、改建、迁址、更名、升格的各县级公安机关管辖辖区内的支行、网点(除市分行直接管理的网点外)等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85880267

办理地点: 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直接窗口提交材料→受理→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会审→审批→办结→结果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公安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0个工作日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评审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组织全市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评审。

审查是否通过

决定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根据评审情况,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评审通过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施工通知书》;

送达

3个工作日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8工作日

时限说明:方案论证、工程验收及整改不计入审批时限。;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准予施工通知书》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申请单位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详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

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信息。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7-85880267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7-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45,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15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7-85880267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

 

附录1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方案设计技防设计应包含哪些方面?

解答:应根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设计报警子系统、安防视频监控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声音复核/对讲子系统、安全管理系统,此外,在行式自助银行、监控值班室应单独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图纸。

2、问题:

在工程验收阶段提交委托书时,是否需要再次提交委托人、被委托人证件复印件?

解答:如在工程验收阶段被委托人变更,需再次提交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