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次“病退”鉴定即将开始受理申报 | ||||
|
||||
今年第三次市区(含部分县)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简称“病退”鉴定)于9月3日至14日工作日内受理申报。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可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取或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具体面检时间及地点在受理登记时通知。 “病退”鉴定的对象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即视同工龄加缴费年限必须满十五周年)、符合提前退休或退职政策的企、事业和灵活就业的因病或非因工(公)伤残职工或人员,但先天性病残、就业前致残人员不属于鉴定范围。“病退”鉴定每季度组织一次,分别为每年3、6、9、12月1至15日的工作日内申报受理,次月上旬领取鉴定结论。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的范围为:市本级、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开发区和文成、泰顺、永嘉、平阳等县。乐清、瑞安、苍南需要鉴定的人员,请到各自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