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693893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局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公文文件58个,行政许可事项1074条(其中,环评审批718个;辐射许可24个;夜间施工许可332个),行政处罚事项75个,行政命令事项58个。在主动公开方面,严格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期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领导成员、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等信息。做好行政公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等重要信息公开工作。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规范的答复格式和答复时限做好答复,及时总结归纳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经验,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接,多层次做好答复文本把关,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5件,涉及行政复议0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微信公众号信息及媒体信息由宣教中心负责公开。信息公开采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由法制科联审,并邀请局聘律师把关。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答复。

三、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媒体合作,引导主流舆论。与《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今日环境》《温州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建立跑口联系,推出一批大篇幅、大体量的重磅报道。如《中国环境报》刊发《精密铸造行业废气异味难题有解了》,提振信心;“浙江在线”报道《龙湾:钟秀瑶溪山青水美大有可为》《龙湾:一步一景“风光”河湖》等文件,展现龙湾生态文明建设阶段性成果;《生态文明宣传队成立 万名志愿者参与共创绿色家园》在《温州新闻联播》播报;还有《龙湾将打造全市首个污染土壤“修复工厂”》《温州龙湾“腾笼换鸟”重塑产业格局》等多篇重要报道在学习强国等平台刊登。

二是精耕细作新媒体,扩大传播影响力。规范“龙湾生态环境”微信平台运营,制订《政务微信和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保障信息发布提质保量。加强与“温州生态环境”“龙湾发布”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声势。共发布信息292篇,累计阅读95035次。全区生态环境宣教阵地扩展至42家,年均接待17余万人参观学习。

四、监督保障

认真做好区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整改,根据《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聘请专业律师做好文本把关,确保答复规范,降低应诉风险。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六、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2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件及时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办理人员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办理人员以及各科室经办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二)加强主动公开。督促相关科室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提升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各类信息公开文件格式,丰富微信公众号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动态。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定期检查网站依申请公开申请件,定期查看依申请公开信件。做到信息公开电话畅通,短信接收正常,防止超时限答复。认真做好信息内容把关,做到规范答复。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尚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23年1月10日



温州市龙湾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温州市龙湾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