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民政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法规和部署要求,立足单位实际,扎实做好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努力实现民政相关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262条,包括部门动态、公告公示、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计划总结、重点领域公开等。落实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机构信息、老年人高龄津贴等方面信息,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合计90条。主动公开区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1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的通知》、《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的通知》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做好权威解读。积极做好龙湾区“政策进万企,共富惠万家”宣传活动和政策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位分管领导,指定1名正式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和发布等日常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做好公开信息把关、审批、上报、实时更新发布。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我局工作动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目前,我局以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龙湾发布为辅,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宣传指导,明确具体要求,推动工作落实。每一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前需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督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有待加强,如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有所滞后。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政策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目前,已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建立每月公开制度,及时梳理汇总各条线需公开的内容,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23年,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岗位职责、主动加强学习、精通业务能力,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分半年、月、周进行责任分解,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义务。二是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条例》明确“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三是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干部的监督,不断督促和提升民政干部的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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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