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0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工作,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官方微博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对公众关注的土地征收、土地审批等信息进行归类,做到主动、定期、及时、全面、全过程公开,实现了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透明,提高了公众的信息知晓率,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此外,通过“龙湾问政”网络平台,整合市长热线、区长热线等资源,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回应群众及网友关切的问题,实现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与大众快速沟通的网络平台与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问政问效问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2

+2704

29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1

3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0

0

1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1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0

0

0

0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59

1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应该主动公开信息的判别、判定工作不够准确;二是政务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三是因征地拆迁引起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剧增,重复申请现象较多,一定程度影响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特别是加强学习新发布的省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积极开展业务自学、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学习培训,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针对重点的信息公开类别(如征地、规划)等内容梳理出相应的公开标准,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