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附表等8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湾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77-86968631;电子邮箱:lwxxgk@126.com)。
一、基本概述
2018年,龙湾区依据《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8〕54号)和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提高政策透明度,切实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组织建设,提高公开水平。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在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交流机制,对一些典型的案例和热点问题进行交流。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近四年连续举办信息公开实务培训班,学习保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政府网站管理等课程,在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中也加入信息公开的课程,提高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政府网站和区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考绩,2018年起政务公开分值从4分提高到8分。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工作,督促各信息公开单位对指南上已经失效的地址、联系电话、收费标准等进行更新,确保公开内容无误;二是及时调整公开目录。按照公开要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梳理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指导,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对街道和部门收到的疑难依申请件提前介入,做好指导工作,借助政府法律顾问和律师队伍,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提高依申请件办理质量。
(三)加强渠道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继续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以“中国·龙湾”政府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以专题或专栏为主要形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拓展新媒体。在政务微博(37个)、微信(39个)及浙江政务服务网龙湾站等多个渠道公开,集中发布区内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线下公开渠道。在区档案馆、各街道及各社区服务中心都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公报取阅点,方便群众查询,通过中心电子触摸屏、咨询服务台等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情况。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龙湾区55家责任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68条,动态信息类以政府网站为主,不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内容分为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公共服务、工作信息、民生事项、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结果、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等共14大类。其中: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263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93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75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96条(各渠道数据见图1)。本年度未发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图1.2014年至2018年各渠道发布数量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区按照中办、国办,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目标任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按照国务院、省、市对重点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载体,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进行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动态集中管理和同步公开,逐步公开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在政府网站上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国资管理、扶贫工作、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统计信息、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义务教育、价格收费、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卫生计生、中介管理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
图2.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主要栏目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规范性文件专栏,公开全区规范性文件46个,政策解读36条。公开相关重要意见征集35条。
2.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2018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龙湾站公开全区21家单位行政处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4144条。
3.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委、办、局和群团等单位2017年决算信息148条、2018年的预算(含“三公”经费)在门户网站的专栏及时公开发布。
4.部门责任清单公开情况。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阳光政务栏目公开权力清单3288条,公开37家单位主要职责479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17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60项、基本公共服务50项、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213项。
5.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促“八统一”落实。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并逐个进行体验式测试,梳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群众和企业办事便捷度。
6.中介机构信息方面。依托“温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涉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公开中介机构名称,公开中介服务项目114项,公开比选公告、结果公示。
图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页面
(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一是解读范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均应当及时进行解读。尤其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重点解读。二是提高解读质量。解读语言通俗易懂、浅显明白,用老百姓的话解说老百姓关心的事。三是解读形式。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作用,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及时更新解读文章36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图文视频类5篇。四是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提供解读,单位单独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自行负责解读,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解读。五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区领导参加新闻发布,通过接听市长专线现场解答实现政民互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全区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84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新闻发布会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97件,其中,当面申请29件,传真受理10件,网络申请35件,信函申请123件;回复193件,未到答复期4件,其中,3件是年未受理、1件延期答复;办结193件,按时办结180件,延期办结1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60件,同意公开4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0件,不同意公开1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6件,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162件。依申请件按类别统计:城建及征地拆迁155件、民生类15件,规划计划类17件,环保类1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区被提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6件,其余情形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2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余情形2件。
图4.2014年至2018年依申请公开统计图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很好地践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信息公开队伍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变换频繁,使得工作没有延续性,导致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及时,导致信息质量不够高,甚至信息错误。三是政务公开不规范,直接影响公开成效。没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比较随意,动态应付类的内容多;政务公开侧重于结果公开,离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涉及群众重大民生领域的政策解读样板化,格式化,不够细致和看不懂。四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受理对象方面存在“忙闲不均”,有些单位基本上没有收到过,这样容易对业务生疏,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对依申请公开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导致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增加。
下一步,我区将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以公开助力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公开促民生发展,以公开监督权力运行。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标志制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指导。聘请律师、学者、法制办等专业人士组成信息公开专家顾问团,对疑难件进行指导。加大与法院、法制办、保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从理论和实际操作方面入手,对各单位进行分类培训。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五是继续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督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同时提高通报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 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576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63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3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5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8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2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9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9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2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9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3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9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7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8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8.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