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湾区司法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龙湾法治网”(www.lwfz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517室,电话:0577-86968572。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领导具体抓,局有关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科室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各类公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具体事项和范围。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龙湾法治网信息,做好网站建设与维护,不断丰富栏目内容,让公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顺利查阅到所需信息。同时,不断创新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龙湾司法在线”、“龙湾法治”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更新实时信息。2015年,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39条、通过微信公开109条,有效对接了信息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出的新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通过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信息16条,占57.14%;行政执法信息12条,占42.86%。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办事便利水平,主动接受外界监督,本局将继续在“龙湾法治网”(www.lwfzw.gov.cn)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龙湾区司法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龙湾区司法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龙湾区司法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不够,更多地是对日常工作信息进行更新,网上办事的功能发挥不足,网上互动、舆论引导的主动性不高。2016年,我局将主动适应“互联网+”趋势,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互动平台”、“龙湾问政”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载体,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手段,更好地回应民生关注热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实效性。此外,还要继续强化与其它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综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龙湾区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5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3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填报人:陈冰琪       联系电话:86968573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