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地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www.wzgt.cn)上公布应该公开和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除对机构信息、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办事指南、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公开外,还新增职权目录的编制,制定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截至2012年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信息为:工作信息149条,占43.6%,其中政务动态 80 条,群众关注度高的土地登记公告类54条;民生事项82条,占23.9%,主要集中在征地方面;行政执法类66条,占19.29%;机构信息、决策信息、办事指南、人事信息、公共资源管理方面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做到更新信息。财政管理在2011年的基础上无变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龙湾国土资源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公开投诉咨询相关联系信息,2012年,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分局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公开程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公开形式和便民利民方面还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渠道还应进一步拓宽,部分信息公开的时间过长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日常学习培训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在2013年做好我局门户网站建设,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发布、审查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