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办发明电〔2014〕10号)要求编制,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乐清路4号。邮编:325011,电话:85606827,传真:85606830)。

一、基本概况

2013年,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加强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人员分工。立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结合区社自身网站,新开通社务微博“龙湾供销联社”(新浪微博、腾讯微博),配备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按时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7大项。全年累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45条,在浙江省供销社网站公开信息25条,在温州市供销社网站公开信息39条,在龙湾区供销联社自身网站公开信息300条,在龙湾区供销联社新浪官方微博上公布信息44条,腾讯微博上公布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公诉的情况

2013年无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从总体上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进行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以工作动态信息为主,其他市场信息、政策类信息等民生关注点还较缺乏。今后,我社将在以下两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落实信息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逐一梳理,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增加目录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45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45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6.其他原因


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四、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数量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