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办公室,电话:(0577)86551471。

一、概述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08]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及时地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www.wzgt.cn)上公布应该公开和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信息为:机构信息10条,占5.52%,并进行两次更新;决策信息1条,占0.05%;工作信息91条,占50.27%;民生事项71条,占39.23%;行政执法4条,占2.20%;办事指南2条,占1.10 %;人事信息2条,占1.10%;财政管理、公共资源管理在2008年的基础上无变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龙湾国土资源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已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投诉咨询相关联系信息,2009年,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条例与政策,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更新信息,但是公开信息的规范性仍待加强和完善,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府行为与公众行为相互约束、相互融合的工作,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明确分工,做到信息渠道畅通,认真整理、分类、审核、汇总,及时予以公布。

(二)端正态度,增强信息敏感度。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态度严谨,不敷衍了事。做好信息公开前审核工作,防止涉及保密的内容泄露。进一步增强信息敏感度,密切关注民生问题,关注重大事件,掌握工作动态,第一时间

予以公布。

(三)加强各科室、所的协作,完善监督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与监督制度建设,理顺各科室、所的关系,加强监督与合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注重信息处理方法,积极上报政务信息,力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