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湾区建设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温州市龙湾建设信息网”(www.lwjs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577)86966700。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9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信息公开任务。在我局609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主动公开的建设政务信息及时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温州市龙湾区建设信息网”(www.lwjsj.gov.cn)公布。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信息4条,占2.9%;政策文件10条,占7.4 %;决策信息0条;工作信息63条,占46.32%;民生事项0条0;行政执法60条,占44.18%;人事信息3条,占2.2%;财政管理0条;公共资源交易0条;办事指南0条。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09年,本局还在龙湾建设信息网上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了专门的公共查阅室,配备了联网计算机,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龙湾区建设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龙湾区建设局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龙湾区建设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龙湾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公开内容不及时、格式不规范、信息源不足等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该加以改进:

(一)树立信息公开的意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建设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和明确需要公开的内容并及时公开,建立健全龙湾区建设工作政务信息的公开细则,规范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

(三)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及时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