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办公室,电话:(0577)85988005。
一、概述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08]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编制了《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将目录内容分为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六大类,并按目录内容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其中龙湾质监系统方面的领导成员方面1项信息、政策文件方面26项信息、决策信息方面2项信息、行政许可方面4项信息、办事指南方面面向企业的3项政府信息、政务动态方面60项信息、计划总结方面6项信息、通知公告方面7项信息、应急管理方面3项信息、社会监督方面2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不公开的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产品质量管理信息同经营者、消费者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目前国家对这些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界定尚缺乏规定,因此我局下一步将结合定密责任人制度的试点,尽快再细化质监部门信息公开中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特别是国家秘密的范围,从而既积极保证公众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力运作,又保证国家利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要从公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同时,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二是针对目前企业、市民上网条件尚未普及,部分市民对于足不出户、上网查询的方式尚不能完全接受,我局今后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公众能通过各种渠道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