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龙湾区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湾区公安消防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龙湾区分局咨询办公室,电话:0577-56900158。

一、概述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0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分局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规范编制、公布了《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公开指南》、《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并将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及时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公布。截至2013年底,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信息更新1条,占10%;工作信息8条,占80 %;行政许可1条,占1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分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学习,提高单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增强力度,完善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充分发挥公开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和完善公开信息的内容,方便公众查询、检索。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区公安消防分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6.其他原因


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四、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数量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