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湾区消防大队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龙湾区消防大队咨询办公室,电话:(0577-56900158)。
一、概述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0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大队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规范编制、公布了《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公开指南》、《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并将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及时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公布。截至2010年底,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信息更新3条,占16.67 %;工作信息12条,占66067 %;行政许可2条,占11.11 %;政策文件1条,占5.56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大队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单位性质特殊导致信息公开量不够多。工作的覆盖面也比较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很少,值得关注的政务信息不多,无行政执法案件。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