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消防大队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湾区消防大队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和“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龙湾区消防大队咨询办公室,电话:(0577-86380889)。

一、概述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0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大队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规范编制、公布了《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公开指南》、《温州市龙湾区消防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并将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及时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公布。截至2009年底,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信息更新4条,占20 %;公示公告6条,占30 %;行政许可10条,占5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龙湾区消防大队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龙湾区消防大队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大队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09年,我大队将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0年3月15日

附件1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20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一)已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未答复数

  


三、各类申诉总数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