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我局里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在各单位明确1名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也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今年,我局根据省市局部署进一步加强局官网建设,配备专人维护,对官网进行了栏目调整,网站上共涉及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栏目。2019年度我局合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4条,全部经由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27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0 | 33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纳税人对信息公开平台关注度不高;二是政务公开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加强依法行政和“互联网+政务”方面的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做到每月更新,定期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