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本报告按照2021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编写。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助推金融发展、促进利企便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公开有关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1条,公开2022年度部门预算1条,转发其他省市区非法集资公告7条,发布反馈巡察情况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安排专人整理维护公告公示信息,负责转发重要公告以及公开征集线索提示等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中心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主动着手建设阅龙湾-龙媒号,发布龙媒号文章1篇,依托新媒体阵地扩大信息公开的辐射范畴。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加强审查,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常态化。专人负责发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成效稳健,未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但由于中心人员不足,业务工作繁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对主动公开的重视还待加强。2024年,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将严格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推动我区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



(红头)温州市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温州市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