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2023年政务公开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市监局把握“及时、便民”原则,关注民生热点,突出公开重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公告公示、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建议提案、重点领域等相关信息341条。

在媒体宣传方面,秉持内聚力量、外塑形象的理念,聚焦全局中心工作,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全年被各级媒体录用307篇,其中社会媒体269篇,自办媒体38篇。

在政策宣贯方面,多维宣贯《龙湾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意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并充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等载体,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累计接受咨询9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900余份,发放宣传纪念品7200多份,知识讲座4次,展示各类普法宣传展板8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6件,均已按要求公开,无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常态化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创新企业信用修复结果互认模式,加大对食品抽检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全年依规发布行政处罚结果782条,全部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案件管理系统推送处罚结果信息。依规发布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全年共集中采购40次,金额431万元。持续优化企业开办环境,共受理行政许可29032宗。及时清理辖区内僵尸企业,全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249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513家。

(四)推进平台建设

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做好重大活动宣传。创新谋划六一儿童节+食品安全特色宣传活动,追踪播报水嘴、开关质量整治提升成效,全年市监工作报道见诸于中国市场监管报、人民网、浙江在线、网易新闻等多家权威媒体。

(五)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检查门户网站更新度、链接畅通情况等,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积极邀请区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监督团成员及市民体验官等参与工作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0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2

行政强制

1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升。公开的内容、范围主要停留在《条例》和上级要求层面,未能真正将各项业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融合,做到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提升。日常公开过程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等情况;三是信息公开后宣传力度不够。公开的信息往往停留在首次公开,未做好公开信息的转发,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2.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全面、质量优先、层级审批、及时公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强化公开意识。梳理各类应公开政府信息,明确公开责任,保证应公开尽公开和公开的及时性。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解读形式,通过多元化平台、新媒体平台运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把握好“谁起草、谁解读”的工作原则,采用一图读懂或图标形式,提高公民信息理解力、政策参与积极性,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新的一年,我局将严格对照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要求,倾听民众呼声,聚焦当前存在的短板,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更多地发布百姓普遍关注的市场监管信息动态,不断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极大的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尚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文化路1号907室

邮编:325011

电话或传真:0577-8638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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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