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湾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由分局综合办公室编制的200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务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办公室,电话:0577-86389103。

一、 概 述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起始年,分局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今年,分局继续把政务公开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2008年分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及政务公开配套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措施。

(二)多措并举,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坚持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分局各科室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告知各相对人相关事项。二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今年以来,为做好分局政务信息工作,使分局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分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工作,分局对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出台了《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各科室积极上报各类执法活动或专项行动信息,同时规定了信息报送程序、报道的内容等。全年共上传信息76条,发行《龙湾食品药品监管简报》5期、《龙湾食品安全信息》10期。三是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今年,市局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药监执法依据、制度、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渠道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有关事项让网民一搜即知。龙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积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及时将有关文件、政务动态、应急管理等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开。

(三)强化保障,切实落实政务公开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实际,分局先后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办公文明行为规范》、《机关人员廉洁自律守则》、《实行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系统科学的规定。二是严格内部监督。分局公开的信息内容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分局“一把手”勤抓常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科室政务公开中的问题。紧紧依靠案件审核和执法检查,事前卡、事后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大力推动执法告知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外部监督。按照“多员合一”的办法,将原有的各村居信息员为监督员,坚持落实联络员制度,征求其对药监执法和服务方面的意见。此外,还通过市局开辟的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24小时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等工作,努力保证各项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区政府网公布,此外,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栏、资料汇编等公开。

信息公开方面:200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6条,其中,非文件类信息20条,占总数的27%;文件类信息56条,占总数的73%。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未接到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

五、政务支出与收费情况

200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约10000元,财政支出主要为邮递费、网络硬件购置费、网站升级改版费、日常办公费等。政务公开方面没有收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是:个别科室政务公开的认识不高;一些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科室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扎实措施切实予以改进,将分局所有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建设服务型、阳光透明政府的要求上来,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固化行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部门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26

其中:网站公开数

  

226

①2003-2007年信息公开

  

150

②2008年信息公开

  

76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其他形式申请数

  

0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