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2〕7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现对政府信息公开作如下自查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办公室,电话:(0577)85988030。

一、概述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08〕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编制了《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将目录内容分为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六大类,并按目录内容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截至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机构信息0条,其中领导成员0条信息,机构职能0条信息,投诉资讯0条信息;政策文件0条;决策信息0条,其中概况信息0条,重点项目0条;工作信息76条,其中政务信息72条,计划总结0条,通知公告4条,应急管理0条,社会监督0条;行政执法0条,其中行政许可0条;办事指南4条,其中面向企业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不公开的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产品质量管理信息同经营者、消费者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目前国家对这些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界定尚缺乏规定,因此我局下一步将结合定密责任人制度的试点,尽快再细化质监部门信息公开中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特别是国家秘密的范围,从而既积极保证公众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力运作,又保证国家利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要从公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同时,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二是针对目前企业、市民上网条件虽然普及,但部分市民对于足不出户、上网查询的方式尚不习惯,我局今后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公众能通过各种渠道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80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80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数量

0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