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新时期、新形势对政府工作的新要求,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为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规定,现将我单位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谊任组长,由副局长何品豪、郑晓燕、姜翰、纪检组长王仁光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确定了由党组副书记直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龙湾区人口网(http://www.lwrk.gov.cn/),及时将我局基本情况、对外电话、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审批流程、每月再生育审批名单等在门户网站上挂出,方便群众了解计划生育有关信息,咨询和办理相关事情。二是根据我局的特点,制定了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区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区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按要求做好各类材料和月报表的及时上报。按统一规范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等7大项,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日内主动予以公开。2011年累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29条。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监督。由信息中心牵头,不定期地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信息化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办公自动化等相关知识。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我局将在以下两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界定,充实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龙湾区人口网,使其更适应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及时公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动态、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政策、再生育审批信息等;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保密尽保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附件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其中:网站公开数

  
  

  
  

  26

  
  

  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听证会次数

  
  

  
  

  0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1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信息”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数

  
  

  
  

  0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0

  
  

  (2)“涉及商业秘密”数

  
  

  
  

  0

  
  

  (3)“涉及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内部管理信息”数

  
  

  
  

  0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败诉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