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龙湾区住建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急难愁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1. 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52条,大部分为房屋征收信息和公示公告类信息,其中房屋征收信息128条,公示公告类90条;通过温州住建等媒体发布我局提供的新闻信息80余条。重点公开了建筑工地、物业管理招标、住房保障等领域工作信息,进一步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加强人民群众对住建工作的有效监督。

2. 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办理部门依申请信息公开19件,协助办理市政府、区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7件,均按照规定予以答复,因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复议、诉讼0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其更适应新环境、新形势下政务公开要求。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保密原则,对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认真进行审查,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4. 平台建设情况。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为龙湾区政府网站。我局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及时公开有关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 监督保障。一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出击,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培训活动,及时整改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二是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信息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检查,增强了人员信息安全意识。

(二)主要问题

2020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同时也遇到了不少新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科室(站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仍然不高。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法定性、技术性、综合协调性的特点,具体负责人员需要全面掌握相关业务,要不断实践和总结工作经验。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优化。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大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的公开力度。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科室(站所)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科室(站所)绩效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引导力度,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深化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借鉴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三是持续加强对涉及民生事项的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2

+10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4286387.8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4

209665.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0

0

0

0

0

2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