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公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577)8638225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由局长陶彩霞同志亲自任担任分管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出台了《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2009年度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涵盖民族宗教工作各方面的8大类共24个小类的事项。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上公布外。此外,还采用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工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公诉的情况
无。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及时、准确公布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6 |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 条 | 6 |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一)已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②信息不存在 | 条 | 0 |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条 | 0 |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 元 | 0 |
(二)未答复数 | 条 | 0 |
三、各类申诉总数 | 件 | 0 |
其中:1.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2.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3.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