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公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577)8638225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由局长陶彩霞同志亲自任担任分管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出台了《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2003年以来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涵盖民族宗教工作各方面的8大类共24个小类的事项。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longwan.gov.cn)上公布外。此外,还采用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5条。其中,机构信息7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决策信息1条;工作信息27条;民生事项类信息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6条人事信息类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公诉的情况

无。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及时、准确公布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