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件,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5条,建议提案类信息28条,其他类信息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强化公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单位内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龙媒号”开展建议提案答复、亩均评价结果公示、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24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3条,龙媒号发布信息15条。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对于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文件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更加全面和规范,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够多样化;三是个别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

(一)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除了传统的信息公开方式,还将利用公众号、社交媒体等,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得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地获取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布工业经济相关政策信息,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掌握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