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3002525345Q/2026-1010524940 | ||
| 组配分类 | 行政复议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鸿千酒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5日作出的温龙市场监管消〔2025〕56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于2026年1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2月2日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温龙政复〔2025〕456号),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 索引号 | 11330303002525345Q/2026-1010524940 | ||
| 组配分类 | 行政复议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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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鸿千酒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5日作出的温龙市场监管消〔2025〕56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于2026年1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2月2日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温龙政复〔2025〕456号),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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