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龙湾区第十届中小学师生“爱阅读•诗画旅途”征文朗诵作品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2026-04-17 | 教师发展中心 |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精神,倡导广大中小学师生在旅途中阅读人生,在行走中体悟人文精神,推动“爱阅读”深入开展,根据温教研函〔2026〕176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龙湾区第十届中小学师生“爱阅读•诗画旅途”征文朗诵作品征集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眼中的故乡、我眼中的园博园(任选其一)

二、参赛对象

龙湾区中小学学生和教师

三、组别设置

设置小学组(三四年级)、小学组(五六年级)、中学组(包含初中、中职)和教师组。

四、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

五、参赛要求

(一)名额分配

学校

学生征文

教师征文

18个班级及以上的学校

6

6

18个班级以下的学校

4

4

(二)作品要求

1.征文作品体裁不限。参赛作品字数要求:小学组不超过800字,中学组不超过1000字,教师组不超过1500字。要求紧扣主题,思想健康,角度新颖。作品必须原创,未在任何公开出版物(含网络平台)发表过,严禁由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和奖项,并书面通知校方。

2.选手可结合阅读与旅行的发现、感悟进行创作,征文作品可描绘温州的自然风光、园林景观、人文建筑,可讲述旅途中的故事,或阐述个人对生态文明的思考与旅途给予个人成长的意义等。重点推荐园博园景区(详见附件)。

3.朗诵作品以MP3音频或MP4视频的形式呈现,时长3分钟以内。朗诵人数限1人(朗诵者应为征文作者本人),朗诵篇幅不限(所投文稿全文或节选均可)。要求语音标准,情感真挚,包含配乐。如朗诵作品以视频形式呈现,视频内容需为投稿者旅游景点实拍(无版权纠纷)辅以朗诵配音,建议分辨率1280*720像素(横屏16:9),文件不超过100Mb。

(二)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通过网络形式征集参赛作品。选手通过个人报送或指导老师推荐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每位老师限推荐2名选手)。选手向组委会提供:一份word版创作文稿、一份MP3朗诵音频或MP4朗诵视频文件。

上述材料均以“学校名称+年级+姓名创作文稿/朗诵”方式命名(如“温州市XX小学X年级XXX创作文稿”),在指定时间内上传至赛事平台。参赛选手关注“好学少年小作家”微信公众号——十届投稿——参赛报名。参赛作品汇总表(excel形式)发至邮箱532730063@qq.com。联系人:陈老师。

(三)参赛须知

1.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2.前九届已获奖的作品不再列入本次评审范围。

3.获奖作品公布后予以网络展播,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好学少年》教育周刊上刊登。

4.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以及作品展览、汇编、出版、发行或授权相关单位进行公益使用等。

5.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本方案所有条款,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六、活动流程

(一)自主申报

2026年7月30日前,各校组织完成初评,按分配的名额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区级评审,并统一上传平台投稿参赛。

注:未经区级评审的作品不能参加市级评审。

(二)区级评审

2026年8月15日前,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完成区级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照参赛总数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将颁发证书。

附件:

1.2026年龙湾区中小学师生“爱阅读·诗画旅途”征文朗诵作品汇总表

2.园博园推荐游览写作点位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6日



温龙师函〔2026〕130号关于举办龙湾区第十届中小学师生“爱阅读•诗画旅途”征文朗诵作品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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