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374200019X4/2026-1010676775 |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区党政办(区委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龙政办发〔2026〕2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LWD01-2026-0004 | 阅读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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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的规定,我区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以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温州湾新区党政办公室、温州高新区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试行、暂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含联合制发)进行了专项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新区管委会、区政府第62次常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16件、废止的10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范围内现有安置房源(住宅)统筹安置处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24〕45号) |
2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25〕54号) |
3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24〕19号) |
4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24〕20号) |
5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25〕6号) |
6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25〕15号) |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1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1〕99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暂行” |
2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暂行规定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2〕87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暂行” |
3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 | (温龙政办发〔2014〕105号) | 删除文件名称以及“附件:龙湾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试行)”,全文共3处。 |
4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5〕97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暂行” |
5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6〕4号) | 删除标题中的“(试行)” |
6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倡导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6〕113号) | 1.删除标题中的“(试行)”,全文共3处;2.第五条中“对骨灰存放在政府建设的骨灰堂(塔、墙、廊)的,予以免费存放,仅收取维护管理费。”修改为“对骨灰存放在政府建设的骨灰堂(塔、墙、廊)的,实行政府定价,免收维护管理费。”;3.删除第六条第二点中的“村(居)委会出具的与亡故者关系证明”;4.第七条修改为“实施生态葬的奖励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区民政局应当加强对受理生态葬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
7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高新区)村级三产留地开发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8〕28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试行)” |
8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高新区)房屋征收补偿范围内周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8〕60号) | 1.删除文件名称以及第一条中的“(试行)”;2.第七条“区工务局”修改为区城市建设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 |
9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22〕20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试行)” |
10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工业用地功能转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25〕4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试行)”以及四、序号4中的“有效期两年” |
11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湾区国有土地储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12〕53号) | 删除文件名称以及第一条中的“暂行” |
12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18〕34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暂行” |
13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龙湾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温龙政发〔2022〕43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试行)” |
14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24〕15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试行)”以及十、附则中的“有效期两年” |
15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24〕35号) | 删除文件名称中的“(试行)”全文2处以及五、(四)中的“有效期两年” |
16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高新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9〕42号) | 另行立项修订 |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5〕57号) |
2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6〕1号) |
3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若干制度(试行)和龙湾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条件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6〕68号) |
4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6〕76号) |
5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6〕110号) |
6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扣押、没收危险物品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7〕1号) |
7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高新区)推行公办幼儿园混合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7〕89号) |
8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9〕22号) |
9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产权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19〕46号) |
10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龙湾区(高新区)推行标准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18〕32号) |
附件4
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房公积金长租房“龙金券”发放方案(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办发〔2024〕18号) |
2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水库山塘降等与报废及综合利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温龙政发〔2024〕4号) |
附件下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试行、暂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 索引号 | 1133030374200019X4/2026-1010676775 |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区党政办(区委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龙政办发〔2026〕2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LWD01-2026-0004 | 阅读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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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的规定,我区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以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温州湾新区党政办公室、温州高新区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试行、暂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含联合制发)进行了专项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新区管委会、区政府第62次常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16件、废止的10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下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试行、暂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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