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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51/2025-4956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无主资金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9 14:55:31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侦办一起温州市龙湾区沙城何某涛等人盗窃案过程中,从犯罪嫌疑人何某涛处依法扣押涉案资金900元。上述资金系2024年11月22日何某涛于乐清市北白象镇往黄华镇路上盗窃的白色绿佳牌电瓶车销赃款项,因车辆原主不明确,现依法面向社会发出公告。请相关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沙城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

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将上述款项及孳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止。

联系人:姜警官         联系方式:0577-86821110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5年8月19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51/2025-4956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无主资金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9 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侦办一起温州市龙湾区沙城何某涛等人盗窃案过程中,从犯罪嫌疑人何某涛处依法扣押涉案资金900元。上述资金系2024年11月22日何某涛于乐清市北白象镇往黄华镇路上盗窃的白色绿佳牌电瓶车销赃款项,因车辆原主不明确,现依法面向社会发出公告。请相关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沙城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

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将上述款项及孳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止。

联系人:姜警官         联系方式:0577-86821110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