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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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深化全链条智慧监管,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擦亮“温州潮食安”金字招牌,积极打造一批具龙湾辨识度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落实网格职责清单和网格员事务清单,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书一函”工作制度,促进协调解决跨部门食品安全问题。 2.深化部门协同治理。完善区食药安委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食药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开展风险调度会商。落实食品安全贮存监管机制、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监管协调机制、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合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开展企业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两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全面实施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提质扩面,推进“两品一械”信用体系和档案建设。指导种养殖主体通过“浙农优品”或“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规范化开具“浙农码”承诺证。 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 4.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对除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实现全覆盖。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按照市级具体部署要求,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化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 5.深化全链条数字化追溯。规范明确“浙农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主体及下游主体,规范统一食用农产品名称,强化追溯数据回流,方便下游主体接收。进一步扩大追溯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范围,“双重点”上链率达到95%以上,获证主体激活率达到60%以上。加快构建以农批市场、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为核心的重点链条。强化供应链融合,探索试点食品生产经营专项信用报告。 6.深化分级分类监管。综合集成信用、风险和动态变量,全面推广应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通用+专业”分级评价机制,加快形成精准化、高效化、智慧化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系。拓展农安信用应用场景,农安信用监管扩面提质。依托农业农村执法服务智能应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在线合规咨询服务。 7.深化风险监测处置。深化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监测哨点网络和哨点风险分类分级处置机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定量监测强度提升至2批次/千人,省级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海洋捕捞、养殖水产风险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加强粮食质检监测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信息系统”应用 ,提高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市级监测抽检不少于1批次。市场监管环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2960批次。对国家集采新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全覆盖抽检,完成市级药品监督抽验不少于70批次,市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5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9.5%。 三、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8.深化农兽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巩固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成效,严抓重点风险品种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持续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覆盖90%以上农贸(批)市场,建成智慧集成快检室3家,生鲜门店纳管率达到95%以上。 9.巩固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深化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切实做好春秋开学季、中高考等重要节点保障,加大对重点薄弱环节的监管,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提档升级中小学校食堂10家和托幼机构儿童友好放心食堂4家,实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达到70%以上,引导供校食材配送企业按标准完善设施和管理,新增“阳光配送”企业1家。 10.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整治。强化温州市地方标准《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运行规范》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入网商户线下检查和线上“阳光厨房”巡查,严厉查处后厨脏乱差现象和鼠患等有害生物问题。全面清理线上线下“一店多开”、取餐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幽灵外卖”等问题。 11.加强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治理。建立连锁餐饮企业总部、中央厨房、门店清单,落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许可制度,完善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引导总部建立对中央厨房、门店的食品安全动态评价、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连锁餐饮企业建立实施HACCP管理体系,打造连锁餐饮企业示范点。 12.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集市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聚焦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指导督促中小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浙食链”落地应用。加强展销会、庙会等有举办方的集市食品的监管,指导监督举办方履行事先备案、审核审查和经营管理等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情形,消除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3.深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肉制品等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肉制品等企业及其外租厂房、仓库等场所的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线索全链打击、形成闭环。支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行业升级标准体系、改进工艺、提升质量。 14.深化“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以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为重点,规范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确保企业生产持续合规。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新版国标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注。 15.分类推进餐饮场所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小餐饮“净厨”行动,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打造“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五净”后厨;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抽查检查,确保养老助供餐机构食堂持证率达100%,有效提升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加强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管。 16.深化药品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美产品、特殊和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和委托生产、增线扩产、停产后复产、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非法购药渠道、挂靠走票等等重点环节情形监管力度。 17.保持严打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绿剑”“药剑”“国门守护”系列行动,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实施失信人员行业禁入。强化行刑衔接,依法重点严打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两超一非”、劣质食材和有毒食材入菜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幽灵外卖”、网红食品、减肥美容类产品、平台电商直播带货等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走私农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助推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8.实施政务服务增值暖企活动。创新“点位核查”,实现全流程线上即办,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推动准入准营提速增效。强化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工作,确保过渡期全区备案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19.建设“食安共富幸福村”。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推进重点食品业态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万工程”标志性成果,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20.推进“浙(温)产好食品”产业提升。实施“浙产好食品”“温产好食品”产业提升行动,推动我区食品产业高质发展。打造市级民生实事项目“瓯越食安”阳光食品作坊3家,新增“乡村富民小作坊”3家,培育“千企千坊”精品小作坊2家。 21.加强物流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百千”工程,持续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四级冷链网络节点体系,推进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推动药品经营“多仓一体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规范集团内药品多仓一体化管理运行行为。 五、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22.拓展社会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协会作用,深化食责险惠民改革,持续创新“问题食品保险”等险种,优化风险分担机制。健全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23.建设科普宣传高地。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打响“百姓点检”活动品牌,深入打造“温州潮食安”品牌。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百千万”培训行动,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比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大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 24.深化反食品浪费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强化反食品浪费标准推广实施,加大反食品浪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定高额起送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引导,通过外卖骑手、消费者等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25.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健全完善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体系,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和通报机制,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群众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 六、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工程 26.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引导农批、农贸市场和配送企业、大型商超升级仪器设施、配强检测人员,提升食品快检能力。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持续做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 2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训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实训。持续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培养药品职业化检查员26名,占本单位行政编制22.81%,基层站所覆盖面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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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深化全链条智慧监管,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擦亮“温州潮食安”金字招牌,积极打造一批具龙湾辨识度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落实网格职责清单和网格员事务清单,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书一函”工作制度,促进协调解决跨部门食品安全问题。 2.深化部门协同治理。完善区食药安委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食药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开展风险调度会商。落实食品安全贮存监管机制、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监管协调机制、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合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开展企业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两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全面实施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提质扩面,推进“两品一械”信用体系和档案建设。指导种养殖主体通过“浙农优品”或“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规范化开具“浙农码”承诺证。 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 4.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对除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实现全覆盖。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按照市级具体部署要求,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化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 5.深化全链条数字化追溯。规范明确“浙农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主体及下游主体,规范统一食用农产品名称,强化追溯数据回流,方便下游主体接收。进一步扩大追溯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范围,“双重点”上链率达到95%以上,获证主体激活率达到60%以上。加快构建以农批市场、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为核心的重点链条。强化供应链融合,探索试点食品生产经营专项信用报告。 6.深化分级分类监管。综合集成信用、风险和动态变量,全面推广应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通用+专业”分级评价机制,加快形成精准化、高效化、智慧化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系。拓展农安信用应用场景,农安信用监管扩面提质。依托农业农村执法服务智能应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在线合规咨询服务。 7.深化风险监测处置。深化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监测哨点网络和哨点风险分类分级处置机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定量监测强度提升至2批次/千人,省级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海洋捕捞、养殖水产风险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加强粮食质检监测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信息系统”应用 ,提高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市级监测抽检不少于1批次。市场监管环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2960批次。对国家集采新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全覆盖抽检,完成市级药品监督抽验不少于70批次,市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5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9.5%。 三、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8.深化农兽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巩固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成效,严抓重点风险品种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持续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覆盖90%以上农贸(批)市场,建成智慧集成快检室3家,生鲜门店纳管率达到95%以上。 9.巩固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深化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切实做好春秋开学季、中高考等重要节点保障,加大对重点薄弱环节的监管,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提档升级中小学校食堂10家和托幼机构儿童友好放心食堂4家,实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达到70%以上,引导供校食材配送企业按标准完善设施和管理,新增“阳光配送”企业1家。 10.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整治。强化温州市地方标准《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运行规范》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入网商户线下检查和线上“阳光厨房”巡查,严厉查处后厨脏乱差现象和鼠患等有害生物问题。全面清理线上线下“一店多开”、取餐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幽灵外卖”等问题。 11.加强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治理。建立连锁餐饮企业总部、中央厨房、门店清单,落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许可制度,完善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引导总部建立对中央厨房、门店的食品安全动态评价、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连锁餐饮企业建立实施HACCP管理体系,打造连锁餐饮企业示范点。 12.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集市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聚焦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指导督促中小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浙食链”落地应用。加强展销会、庙会等有举办方的集市食品的监管,指导监督举办方履行事先备案、审核审查和经营管理等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情形,消除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3.深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肉制品等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肉制品等企业及其外租厂房、仓库等场所的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线索全链打击、形成闭环。支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行业升级标准体系、改进工艺、提升质量。 14.深化“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以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为重点,规范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确保企业生产持续合规。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新版国标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注。 15.分类推进餐饮场所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小餐饮“净厨”行动,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打造“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五净”后厨;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抽查检查,确保养老助供餐机构食堂持证率达100%,有效提升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加强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管。 16.深化药品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美产品、特殊和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和委托生产、增线扩产、停产后复产、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非法购药渠道、挂靠走票等等重点环节情形监管力度。 17.保持严打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绿剑”“药剑”“国门守护”系列行动,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实施失信人员行业禁入。强化行刑衔接,依法重点严打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两超一非”、劣质食材和有毒食材入菜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幽灵外卖”、网红食品、减肥美容类产品、平台电商直播带货等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走私农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助推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8.实施政务服务增值暖企活动。创新“点位核查”,实现全流程线上即办,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推动准入准营提速增效。强化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工作,确保过渡期全区备案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19.建设“食安共富幸福村”。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推进重点食品业态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万工程”标志性成果,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20.推进“浙(温)产好食品”产业提升。实施“浙产好食品”“温产好食品”产业提升行动,推动我区食品产业高质发展。打造市级民生实事项目“瓯越食安”阳光食品作坊3家,新增“乡村富民小作坊”3家,培育“千企千坊”精品小作坊2家。 21.加强物流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百千”工程,持续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四级冷链网络节点体系,推进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推动药品经营“多仓一体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规范集团内药品多仓一体化管理运行行为。 五、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22.拓展社会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协会作用,深化食责险惠民改革,持续创新“问题食品保险”等险种,优化风险分担机制。健全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23.建设科普宣传高地。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打响“百姓点检”活动品牌,深入打造“温州潮食安”品牌。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百千万”培训行动,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比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大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 24.深化反食品浪费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强化反食品浪费标准推广实施,加大反食品浪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定高额起送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引导,通过外卖骑手、消费者等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25.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健全完善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体系,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和通报机制,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引导群众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 六、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工程 26.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引导农批、农贸市场和配送企业、大型商超升级仪器设施、配强检测人员,提升食品快检能力。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持续做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 2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训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实训。持续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培养药品职业化检查员26名,占本单位行政编制22.81%,基层站所覆盖面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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