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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5 16:38:09浏览次数: 来源:区发改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稳进向好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温政发〔2025〕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强化科技创新(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牵头)

锚定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加快建设“创新龙湾”,塑造发展新优势,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和教育强区、科技强区、人才强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力争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10%左右。

(一)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制定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载体梯队培育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按规定实施奖补。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重点实验室,按规定给予项目补助。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双迈进”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任务牵引、产业需求的使命导向,加大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创新力度,奋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结合全区行业发展趋势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广泛开展科技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立项市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10项以上。(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基础大模型建设,加快培育眼科学等垂直行业大模型,支持行业大模型提升全国全省影响力,争取更多纳入省级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试点。打造超100P的温州市智算中心,为浙南闽北赣东区域提供普惠算力服务。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探索“人工智能+工业制造”“人工智能+医疗”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发改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新区投资促进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做深做实科技金融大文章。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联动推进区政府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建设,携手18个高能级科创平台、10大招商公司,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落地,2025年新增基金投资项目6个。发展耐心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争取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构建全生命周期投资服务机制。(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创新“高校助推基础教育”模式。将温州湾实验中学、温州湾实验小学、金海湖幼儿园作为温州理工学院附属学校,在资源共享、附属学校发展规划、附属学校特色发展、教师培训、学校社团建设和学生活动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合作,全力打造南部未来窗口学校。迭代升级与浙师大的合作办学,续签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迈出深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校地合作新步伐。引入国科温州研究院等高能级平台科技课程与资源,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六)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区财政安排充足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足额保障。全面落实市“人才新政40条”5.0版,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院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深化以科技副总、产业教授为重点的人才“区域互聘共享”改革。积极承接做好省级、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工作,争取新增卓越工程师8人以上。推荐申报市级人才计划中企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流动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引进类人才项目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的支持对象比例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温州湾国际人才社区建设,优化海外人才在龙安居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

(七)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十个一”机制,培育壮大“5+5+N”现代产业集群,聚焦电气、泵阀和汽车零部件等赛道,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高攀新。聚焦数字经济、新能源、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装备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培育建设眼健康未来产业先导区,做好人工智能省级未来先导区培育创建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调整优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深入实施“千企智改”“万企数改”工程,2025年力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300台(套)。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持续提升制造业领域绿色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有条件的设备更新企业申报工信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再贷款贴息补助等“两新”优惠政策。(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继续推进科技副总入驻企业工作,深化助企结对合作。(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

(十)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助力全市争取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5年,新增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力争未来工厂1家。(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推进“专精特新之城”建设,新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40家。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入库领军企业18家以上。做大做强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实施奖补。首次“小升规”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直升一档并即时生效、按规定给予奖励。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动全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升级,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培育个转企300户以上。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企业25家,培训获首席质量官证书20个,争创市长质量奖企业1家,力争新增主导制订先进标准3项,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10项。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高辐射、高增值、高品质和强带动力、强竞争力、强创新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其中,重点支持文化产业领域资金1200万元,文旅融合发展领域资金19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领域资金2890万元。

(十二)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用足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力争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使用量列全市前3。全面承接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加力开展汽车、家电、家居、3C、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以旧换新。打好“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家让利、百姓受惠”组合拳,落实市级关于扩充补贴品类、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渠道、简化优化申领程序等举措,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

(十三)做旺文体旅消费。丰富“演艺+赛事+文旅”都市经济,全年举办各类促销活动50场以上,新电商赛事活动5场次以上。温州奥体中心、温州国际网球中心、浙南时尚演艺中心等场馆积极举办足球等高级别体育赛事与演唱会等大型演艺活动,全年举办13场以上演唱会、100场以上演艺活动、4场以上国家级体育赛事、6场以上省市联动赛事。力争全域旅游超1300万人次、过夜游超600万人次。新建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各1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龙湾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市级关于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温州国际云软件谷核心区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优化产业生态。启动开源鸿蒙小镇建设,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长20%,电信业务总量增长7%,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特色平台,新增发明专利800件以上。围绕电气、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布局制造业中试平台。(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区云软件谷服务中心)

(十五)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建立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库3家,做强做大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力争培育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1个。依法依规加大对服务业项目的用地支持,保障重点服务业项目的土地供应。优化物流项目布局,对重大物流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加强软件信息、研发设计、商务会展等高层次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交通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资源规划分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区交通局牵头)

围绕温州东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深入实施“强城行动”枢纽撬动行动和交通强区建设。2025年,完成综合交通项目投资38亿元以上。

(十六)推进集疏运网络建设提速。加快实施甬莞高速洞头支线、甬台温改扩建工程龙湾段,畅通龙湾对外疏港通道。有序推进通海大道西段工程、机场大道东延、永昌路改建工程、环山南路等在建重大项目,加密东西向道路畅联内外。积极争取“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谋划启动228国道龙湾永兴至海城段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交建中心、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状元街道、永兴街道)

(十七)支持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结合审批进度,同步推进征地拆迁、历史遗留三产问题化解、线外三改工作进展,配合机场集团开工建设温州机场三期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交建中心、区城建中心)

(十八)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完成龙湾区低空经济课题及实施方案,配合完成温州市低空基础设施布局和空域航路航线规划。计划2025年在完成区内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开通青田、苍南、文成等区县的运输旅游航线,扩展巡查巡检、医疗救援等场景运用。(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九)支持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鼓励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工可已审查,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已基本明确的情况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鼓励支持项目采用全过程咨询招标模式。(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2.0版,大中修11.5公里,实现乡镇(街道)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100%。加强南片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接驳,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串联南片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作用,改善公交候车出行环境,提升南片城市交通形象,缓解经济园区与南部街道市民公交出行需求。力争新增微公交线路2条,优化公交线路5条,新建公交候车廊20个。(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区商务局牵头)

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区。2025年,力争全区货物贸易出口45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5%,保持全国份额稳定;争取引进总投资超1亿美元的外资项目,制造业外资占比力争达到20%。

(二十一)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新通道。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发展。做大二手车出口新通道,加快开拓中亚、中东等新兴国际市场。推进服务贸易挖潜、集拼出口、跨境支付等探索创新。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规定给予补助。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鼓励企业申报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二十二)着力推进拓市场增订单。持续开展“百企出海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5年力争组织超100家次外贸企业开展境内外拓市场活动,收获意向订单超10亿元。用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增订单主平台作用,精心组织龙湾企业春、秋季展会。积极组织参与温州特色的浙江(温州)进口消费品博览会、中国(温州)国际泵阀展览会等本土国际性展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二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外资招引资金,深化全球大招商活动,全年争取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1个。支持外商在我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省市区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新区投资促进局〈区投促中心〉、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

(二十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支持并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1家以上,支持有发展需求的本土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全年完成实际对外投资2亿美元。支持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亿美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局牵头)

坚决牢树“项目为王”理念,围绕省“千项万亿”、市“百项千亿”以及区重大建设项目,全力破难攻坚,加速项目推进。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建设项目30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支撑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正增长、力争3%左右。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二十五)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对照省重大项目统筹机制,争取我区更多项目纳入省级保障盘子。积极组织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预支)用地指标。工业用地(用海)保障3500亩以上,其中“数据得地”供地(海)超1500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城建中心、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十六)加快低效存量用地盘活。深化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全力推进老旧工业区市场化改造,推行分行业“工业上楼”,力争全年拆除400亩,开工4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大胆尝试多元空间供给,推进市域统筹机制,提高地企匹配精准度。(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十七)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两重”“两新”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按规定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做好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二十八)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全省“民营经济32条”和全市“民营经济195条”,力争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3个70%”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3个80%”。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常态化梳理储备一批推介给民间资本的重大项目,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1个。全力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用地需求,符合省用地保障条件的,争取纳入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新区科技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十九)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市“百项千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原则上前置条件齐全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2月底前落实到位。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鼓励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加快实施一批超长期国债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2亿方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区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

(三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土特产富”全链条发展,建设1条年产值超5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持续推进龙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等平台建设,加快农业生产技术引进及推广,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4个以上。持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力争全区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40台(套)以上。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补助支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贯彻落实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育现代“新农人”1000人,农创客100人。省市县三级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10人次。推进“一县一带一片”建设,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理机制。推动12个行政村村道提升,完成村内道路提升12公里,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2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国球”进社区(公园)等便民设施2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体育事业中心)

(三十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激励政策,向上争取奖励资金,用足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研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局)

(三十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综合运用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耕地功能恢复(垦造)等手段,深化“多田套合”,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用地布局,提升农业空间治理水平。耕地功能恢复2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认定)2200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三十三)推进山海协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拓宽山海协作富民项目类型,强化农优产品消费帮扶,有序推广共富市集。优化迭代山海协作产业合作模式,促进发展飞地、双向飞地建设,大力推进温州锂电池产业基地、空港小微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8948万元。

(三十四)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持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着力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力争为全区企业减负1.1亿元。着眼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引导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机制,有序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

(三十五)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和覆盖范围,推动每千名0-3岁婴幼儿拥有的托位数达4.4个。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市级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我区三孩育儿补助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三十六)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成果,完善集团化办学运行与考核评价机制,优化教师交流制度,引导区内教育集团逐步走向稳定、成熟,提升集团品质,推动特色创建。实施学前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攻坚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全面落实新的省等级幼儿园标准要求,逐步关停整合一批低端幼儿园。稳妥推进城乡校网布局优化提升,新(改、扩)建中小学项目4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十七)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理念,更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积极构建以配租型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供应国有用地新建、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住宅存量房源转化等途径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0套(间),推动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和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590户。持续推进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6台。(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建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十八)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构建“服务前审批、服务中监管、服务后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十九)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构建完备医疗体系,加快推进龙一医新院搬迁,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增加传染病、重症医学等床位。推进区域临检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医疗资源共享。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推进区本级急救站点建设,科学规划选址,进一步缩短各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实现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0分钟,全区公共场所设置AED每万人拥有量达4.5台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按照省域统筹要求落实低保调标工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5%。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85人。排摸孤独症儿童需求底数,完善康复救助全流程,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50人,康复辅具适配200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持续开展“1619”接续奋斗计划,新增帮扶中职(技师)教育低收入家庭青少年13名以上。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新增慈善组织3家,慈善信托规模扩大260万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总工会)

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和省市级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5 浏览次数: 来源:区发改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增强宏观政策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稳进向好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温政发〔2025〕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强化科技创新(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牵头)

锚定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加快建设“创新龙湾”,塑造发展新优势,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和教育强区、科技强区、人才强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力争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10%左右。

(一)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制定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载体梯队培育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按规定实施奖补。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重点实验室,按规定给予项目补助。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双迈进”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任务牵引、产业需求的使命导向,加大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创新力度,奋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结合全区行业发展趋势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广泛开展科技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立项市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10项以上。(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基础大模型建设,加快培育眼科学等垂直行业大模型,支持行业大模型提升全国全省影响力,争取更多纳入省级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试点。打造超100P的温州市智算中心,为浙南闽北赣东区域提供普惠算力服务。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探索“人工智能+工业制造”“人工智能+医疗”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发改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新区投资促进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做深做实科技金融大文章。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联动推进区政府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建设,携手18个高能级科创平台、10大招商公司,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落地,2025年新增基金投资项目6个。发展耐心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争取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构建全生命周期投资服务机制。(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创新“高校助推基础教育”模式。将温州湾实验中学、温州湾实验小学、金海湖幼儿园作为温州理工学院附属学校,在资源共享、附属学校发展规划、附属学校特色发展、教师培训、学校社团建设和学生活动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合作,全力打造南部未来窗口学校。迭代升级与浙师大的合作办学,续签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迈出深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校地合作新步伐。引入国科温州研究院等高能级平台科技课程与资源,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六)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区财政安排充足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足额保障。全面落实市“人才新政40条”5.0版,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院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深化以科技副总、产业教授为重点的人才“区域互聘共享”改革。积极承接做好省级、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工作,争取新增卓越工程师8人以上。推荐申报市级人才计划中企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流动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引进类人才项目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的支持对象比例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温州湾国际人才社区建设,优化海外人才在龙安居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

(七)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十个一”机制,培育壮大“5+5+N”现代产业集群,聚焦电气、泵阀和汽车零部件等赛道,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高攀新。聚焦数字经济、新能源、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装备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培育建设眼健康未来产业先导区,做好人工智能省级未来先导区培育创建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调整优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深入实施“千企智改”“万企数改”工程,2025年力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300台(套)。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持续提升制造业领域绿色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有条件的设备更新企业申报工信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再贷款贴息补助等“两新”优惠政策。(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继续推进科技副总入驻企业工作,深化助企结对合作。(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

(十)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助力全市争取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5年,新增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力争未来工厂1家。(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推进“专精特新之城”建设,新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40家。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入库领军企业18家以上。做大做强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实施奖补。首次“小升规”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直升一档并即时生效、按规定给予奖励。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动全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升级,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培育个转企300户以上。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企业25家,培训获首席质量官证书20个,争创市长质量奖企业1家,力争新增主导制订先进标准3项,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10项。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高辐射、高增值、高品质和强带动力、强竞争力、强创新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其中,重点支持文化产业领域资金1200万元,文旅融合发展领域资金19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领域资金2890万元。

(十二)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用足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力争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使用量列全市前3。全面承接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加力开展汽车、家电、家居、3C、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以旧换新。打好“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家让利、百姓受惠”组合拳,落实市级关于扩充补贴品类、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渠道、简化优化申领程序等举措,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

(十三)做旺文体旅消费。丰富“演艺+赛事+文旅”都市经济,全年举办各类促销活动50场以上,新电商赛事活动5场次以上。温州奥体中心、温州国际网球中心、浙南时尚演艺中心等场馆积极举办足球等高级别体育赛事与演唱会等大型演艺活动,全年举办13场以上演唱会、100场以上演艺活动、4场以上国家级体育赛事、6场以上省市联动赛事。力争全域旅游超1300万人次、过夜游超600万人次。新建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各1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龙湾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市级关于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温州国际云软件谷核心区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优化产业生态。启动开源鸿蒙小镇建设,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长20%,电信业务总量增长7%,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特色平台,新增发明专利800件以上。围绕电气、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布局制造业中试平台。(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区云软件谷服务中心)

(十五)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建立服务业领军企业培育库3家,做强做大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力争培育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1个。依法依规加大对服务业项目的用地支持,保障重点服务业项目的土地供应。优化物流项目布局,对重大物流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加强软件信息、研发设计、商务会展等高层次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交通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资源规划分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区交通局牵头)

围绕温州东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深入实施“强城行动”枢纽撬动行动和交通强区建设。2025年,完成综合交通项目投资38亿元以上。

(十六)推进集疏运网络建设提速。加快实施甬莞高速洞头支线、甬台温改扩建工程龙湾段,畅通龙湾对外疏港通道。有序推进通海大道西段工程、机场大道东延、永昌路改建工程、环山南路等在建重大项目,加密东西向道路畅联内外。积极争取“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谋划启动228国道龙湾永兴至海城段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交建中心、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状元街道、永兴街道)

(十七)支持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结合审批进度,同步推进征地拆迁、历史遗留三产问题化解、线外三改工作进展,配合机场集团开工建设温州机场三期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交建中心、区城建中心)

(十八)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完成龙湾区低空经济课题及实施方案,配合完成温州市低空基础设施布局和空域航路航线规划。计划2025年在完成区内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开通青田、苍南、文成等区县的运输旅游航线,扩展巡查巡检、医疗救援等场景运用。(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九)支持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鼓励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工可已审查,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已基本明确的情况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鼓励支持项目采用全过程咨询招标模式。(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2.0版,大中修11.5公里,实现乡镇(街道)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100%。加强南片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接驳,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串联南片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作用,改善公交候车出行环境,提升南片城市交通形象,缓解经济园区与南部街道市民公交出行需求。力争新增微公交线路2条,优化公交线路5条,新建公交候车廊20个。(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区商务局牵头)

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区。2025年,力争全区货物贸易出口45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5%,保持全国份额稳定;争取引进总投资超1亿美元的外资项目,制造业外资占比力争达到20%。

(二十一)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新通道。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发展。做大二手车出口新通道,加快开拓中亚、中东等新兴国际市场。推进服务贸易挖潜、集拼出口、跨境支付等探索创新。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规定给予补助。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鼓励企业申报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二十二)着力推进拓市场增订单。持续开展“百企出海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5年力争组织超100家次外贸企业开展境内外拓市场活动,收获意向订单超10亿元。用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增订单主平台作用,精心组织龙湾企业春、秋季展会。积极组织参与温州特色的浙江(温州)进口消费品博览会、中国(温州)国际泵阀展览会等本土国际性展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二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外资招引资金,深化全球大招商活动,全年争取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1个。支持外商在我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省市区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新区投资促进局〈区投促中心〉、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

(二十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支持并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1家以上,支持有发展需求的本土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全年完成实际对外投资2亿美元。支持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亿美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区发改局牵头)

坚决牢树“项目为王”理念,围绕省“千项万亿”、市“百项千亿”以及区重大建设项目,全力破难攻坚,加速项目推进。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建设项目30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支撑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正增长、力争3%左右。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二十五)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对照省重大项目统筹机制,争取我区更多项目纳入省级保障盘子。积极组织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预支)用地指标。工业用地(用海)保障3500亩以上,其中“数据得地”供地(海)超1500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城建中心、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十六)加快低效存量用地盘活。深化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全力推进老旧工业区市场化改造,推行分行业“工业上楼”,力争全年拆除400亩,开工4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大胆尝试多元空间供给,推进市域统筹机制,提高地企匹配精准度。(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十七)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两重”“两新”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按规定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做好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二十八)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全省“民营经济32条”和全市“民营经济195条”,力争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3个70%”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3个80%”。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常态化梳理储备一批推介给民间资本的重大项目,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1个。全力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用地需求,符合省用地保障条件的,争取纳入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新区科技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二十九)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市“百项千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原则上前置条件齐全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2月底前落实到位。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鼓励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加快实施一批超长期国债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2亿方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区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

(三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土特产富”全链条发展,建设1条年产值超5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持续推进龙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等平台建设,加快农业生产技术引进及推广,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4个以上。持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力争全区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40台(套)以上。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补助支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贯彻落实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育现代“新农人”1000人,农创客100人。省市县三级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10人次。推进“一县一带一片”建设,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理机制。推动12个行政村村道提升,完成村内道路提升12公里,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2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国球”进社区(公园)等便民设施2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体育事业中心)

(三十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激励政策,向上争取奖励资金,用足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研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局)

(三十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综合运用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耕地功能恢复(垦造)等手段,深化“多田套合”,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用地布局,提升农业空间治理水平。耕地功能恢复2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认定)2200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三十三)推进山海协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拓宽山海协作富民项目类型,强化农优产品消费帮扶,有序推广共富市集。优化迭代山海协作产业合作模式,促进发展飞地、双向飞地建设,大力推进温州锂电池产业基地、空港小微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8948万元。

(三十四)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持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着力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力争为全区企业减负1.1亿元。着眼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引导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机制,有序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高新区税务局、区税务局)

(三十五)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和覆盖范围,推动每千名0-3岁婴幼儿拥有的托位数达4.4个。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市级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我区三孩育儿补助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三十六)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成果,完善集团化办学运行与考核评价机制,优化教师交流制度,引导区内教育集团逐步走向稳定、成熟,提升集团品质,推动特色创建。实施学前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攻坚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全面落实新的省等级幼儿园标准要求,逐步关停整合一批低端幼儿园。稳妥推进城乡校网布局优化提升,新(改、扩)建中小学项目4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十七)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理念,更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积极构建以配租型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供应国有用地新建、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住宅存量房源转化等途径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0套(间),推动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和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590户。持续推进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6台。(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建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十八)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构建“服务前审批、服务中监管、服务后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十九)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构建完备医疗体系,加快推进龙一医新院搬迁,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增加传染病、重症医学等床位。推进区域临检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医疗资源共享。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推进区本级急救站点建设,科学规划选址,进一步缩短各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实现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0分钟,全区公共场所设置AED每万人拥有量达4.5台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按照省域统筹要求落实低保调标工作,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5%。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85人。排摸孤独症儿童需求底数,完善康复救助全流程,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50人,康复辅具适配200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持续开展“1619”接续奋斗计划,新增帮扶中职(技师)教育低收入家庭青少年13名以上。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新增慈善组织3家,慈善信托规模扩大260万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总工会)

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和省市级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