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推荐及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师[2025]2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一是重点课题面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研修机构,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二是一般课题面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研修机构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 正在承担省、市教师教育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省、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课题申报一式两份,电子稿发送至1064887706@qq.com,文本交区发展中心干训科311室江晓静, 联系电话86358612,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周一)。
附件:《温师〔2025〕23号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推荐及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温师〔2025〕23号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推荐及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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