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龙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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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相关业务科室、区本级相关承检机构: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我区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计划部署与要求,区局制定了《2025年龙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现予以印发,请相关科室单位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2025年龙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与风险管控原则,通过科学部署全年2960批次监督抽检任务(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涉及38大类食品、257个品种、345个细类),深化检管结合机制,强化专项抽检效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和预警能力,为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任务安排 (一)抽检实施要求 1.时间频次 全年均衡推进抽检任务,对蔬菜、水果、畜禽肉等大宗食用农产品实施月度动态抽检。季节性食品(如端午粽子、中秋月饼等)在产销旺季开展专项抽检,节令性食品提前15日完成抽样。 2.场所覆盖 覆盖全区各街道,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小食杂店等业态。加大对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抽检力度。餐饮环节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中小学食堂抽检覆盖率≥50%。 (二)专项抽检计划 1.“你点我检”专项(410批次) 依托“百姓点检”小程序开展线上线下民意征集,按消费者投票结果确定抽检品种及场所,检测结果实时公开。 2.网络食品专项(151批次) 重点对辖区餐饮外卖,社区团购、美团、叮咚等网络外卖平台上网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按附件4《县级网络专项抽检重点覆盖食品品种及项目》、附件5《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南》执行。 3.校园食品专项 对辖区内中小学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检,学校名单见附件8《2025年龙湾中小学名单》。 (三)日常监督抽检 1.流通环节:2000批次(含农产品专项640批次,详见附件1《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附件6《2025年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必检品种、必检项目表》)。 2.餐饮环节:860批次(含餐饮农产品抽检,详见附件2《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3.生产环节:100批次(详见附件3《2025年龙湾区生产企业抽检计划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 1.问题导向:聚焦高风险品种、信用等级低企业及“三小”业态,对上年度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检。 2.质量控制:承检机构严格执行“抽检分离”“盲样检测”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检管联动:抽样任务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同步开展,对检出不合格食品的场所实施“回头看”。 (二)数据管理 1.各承检机构在完成检验后,需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分别报送至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监测科)。 2.按照《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工作指南》规定的样式、内容和区局要求的工作程序,遵循“谁组织谁公布”“应公布尽公布”的原则,由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监测科)统一对外公布抽检结果。其他参与抽检监测的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 (三)风险处置 1.辖区市场监管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 2.建立风险会商机制,及时将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推动部门间监测信息共享,确保问题产品能够追溯到源头并追踪其流向,形成闭环监管。 附件: 1.2025年龙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2025年龙湾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3.2025年龙湾区生产企业抽检计划名单 4.县级网络专项抽检重点覆盖食品品种及项目 5.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南(试行) 6.2025年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必检品种、必检项目表 7.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填写规范 8.2025年龙湾中小学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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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相关业务科室、区本级相关承检机构: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我区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计划部署与要求,区局制定了《2025年龙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现予以印发,请相关科室单位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2025年龙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与风险管控原则,通过科学部署全年2960批次监督抽检任务(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涉及38大类食品、257个品种、345个细类),深化检管结合机制,强化专项抽检效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和预警能力,为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任务安排 (一)抽检实施要求 1.时间频次 全年均衡推进抽检任务,对蔬菜、水果、畜禽肉等大宗食用农产品实施月度动态抽检。季节性食品(如端午粽子、中秋月饼等)在产销旺季开展专项抽检,节令性食品提前15日完成抽样。 2.场所覆盖 覆盖全区各街道,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小食杂店等业态。加大对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抽检力度。餐饮环节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中小学食堂抽检覆盖率≥50%。 (二)专项抽检计划 1.“你点我检”专项(410批次) 依托“百姓点检”小程序开展线上线下民意征集,按消费者投票结果确定抽检品种及场所,检测结果实时公开。 2.网络食品专项(151批次) 重点对辖区餐饮外卖,社区团购、美团、叮咚等网络外卖平台上网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按附件4《县级网络专项抽检重点覆盖食品品种及项目》、附件5《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南》执行。 3.校园食品专项 对辖区内中小学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检,学校名单见附件8《2025年龙湾中小学名单》。 (三)日常监督抽检 1.流通环节:2000批次(含农产品专项640批次,详见附件1《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附件6《2025年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必检品种、必检项目表》)。 2.餐饮环节:860批次(含餐饮农产品抽检,详见附件2《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3.生产环节:100批次(详见附件3《2025年龙湾区生产企业抽检计划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 1.问题导向:聚焦高风险品种、信用等级低企业及“三小”业态,对上年度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检。 2.质量控制:承检机构严格执行“抽检分离”“盲样检测”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检管联动:抽样任务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同步开展,对检出不合格食品的场所实施“回头看”。 (二)数据管理 1.各承检机构在完成检验后,需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分别报送至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监测科)。 2.按照《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工作指南》规定的样式、内容和区局要求的工作程序,遵循“谁组织谁公布”“应公布尽公布”的原则,由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监测科)统一对外公布抽检结果。其他参与抽检监测的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 (三)风险处置 1.辖区市场监管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 2.建立风险会商机制,及时将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推动部门间监测信息共享,确保问题产品能够追溯到源头并追踪其流向,形成闭环监管。 附件: 1.2025年龙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2025年龙湾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3.2025年龙湾区生产企业抽检计划名单 4.县级网络专项抽检重点覆盖食品品种及项目 5.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南(试行) 6.2025年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必检品种、必检项目表 7.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填写规范 8.2025年龙湾中小学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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