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5-01285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告〔2025〕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清理工作是保障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职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要求,结合龙湾区实际,经审查,现将确认龙湾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本公告所公布的龙湾区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调整,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将变更信息报区司法局审核。
附件:关于确认龙湾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一批)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龙湾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第一批).docx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5-01285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告〔2025〕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清理工作是保障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职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要求,结合龙湾区实际,经审查,现将确认龙湾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本公告所公布的龙湾区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调整,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将变更信息报区司法局审核。 附件:关于确认龙湾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一批)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