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5-0113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决定4月至11月,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政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对象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局、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龙湾区城市中心区管委会、龙湾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6家单位2024年度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07室
联系方式:0577-85600907
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
2025年 3月 24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5-0113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决定4月至11月,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07室 联系方式:0577-85600907
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 2025年 3月 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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