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08/2025-0108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龙湾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民〔2025〕1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龙湾区2025年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09:37:33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区属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强城行动”和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等中心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龙湾区2025年公益创投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红社惠民·助力强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成道清河公益基金会

三、项目类型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项目可同时覆盖多个服务领域,但要突出主题,以其中重点对象为主开展活动。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本年度新成立的初创型社会组织;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街道(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已由财政资金支持保障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五、项目资金

公益创投项目经费由上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区级有关资金安排支出。获选项目根据预算经费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实施机构: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资金总额5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项目经费按核定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六、项目实施

(一)项目征集阶段

通过“龙湾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二)项目申报阶段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龙湾区202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评估等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相关荣誉奖励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稿件复印件;《龙湾区202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请到“https://www.longwan.gov.cn/art/2025/3/19/art_1229505821_2038439.html”网站页面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7:30前。书面申报材料送龙湾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管理科(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912办公室),电子邮箱:85409375@qq.com。联系人:邵云钗,联系电话:86968505。

(三)项目优化阶段。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申报单位,并对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由申报单位修改优化后再度申报。

(四)项目评审阶段。区民政局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项目推介阶段。申报单位可就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宣传推介,广泛宣传公益慈善理念,吸引其他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项目资金的支持,激发各界参与热情。

(六)项目实施阶段

1.签订项目协议。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督促项目实施。区民政局和有关单位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定向捐助团体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项目信息。获选公益组织应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

(七)项目评估阶段

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和1篇以上实务典型案例。主办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评估意见。

七、活动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可以在全区范围,也可以在部分街道或社区范围内实施。

(二)项目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的约定实施项目的,经综合评定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四)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使用公益创投资金,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五)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龙湾区公益创投项目”字样。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八、项目周期

本期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内(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

附件:附件:龙湾区2025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2025年3月18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08/2025-0108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龙湾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民〔2025〕1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龙湾区2025年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区属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强城行动”和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等中心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龙湾区2025年公益创投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红社惠民·助力强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成道清河公益基金会

三、项目类型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项目可同时覆盖多个服务领域,但要突出主题,以其中重点对象为主开展活动。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本年度新成立的初创型社会组织;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街道(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已由财政资金支持保障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五、项目资金

公益创投项目经费由上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区级有关资金安排支出。获选项目根据预算经费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实施机构: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资金总额5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项目经费按核定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六、项目实施

(一)项目征集阶段

通过“龙湾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二)项目申报阶段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龙湾区202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评估等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相关荣誉奖励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稿件复印件;《龙湾区202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请到“https://www.longwan.gov.cn/art/2025/3/19/art_1229505821_2038439.html”网站页面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7:30前。书面申报材料送龙湾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管理科(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912办公室),电子邮箱:85409375@qq.com。联系人:邵云钗,联系电话:86968505。

(三)项目优化阶段。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申报单位,并对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由申报单位修改优化后再度申报。

(四)项目评审阶段。区民政局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项目推介阶段。申报单位可就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宣传推介,广泛宣传公益慈善理念,吸引其他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项目资金的支持,激发各界参与热情。

(六)项目实施阶段

1.签订项目协议。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督促项目实施。区民政局和有关单位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定向捐助团体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项目信息。获选公益组织应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

(七)项目评估阶段

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和1篇以上实务典型案例。主办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评估意见。

七、活动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可以在全区范围,也可以在部分街道或社区范围内实施。

(二)项目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的约定实施项目的,经综合评定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四)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使用公益创投资金,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五)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龙湾区公益创投项目”字样。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八、项目周期

本期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内(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

附件:附件:龙湾区2025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