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99/2025-0058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广交会参展效益,规范参展秩序,让更多优秀企业参加广交会这一拓市场主阵地。根据浙江省交易团和温州市分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创新扶优、统筹协调的发展思路,在温州市商务局下放的一般性展位结构基数内,以温州会展系统内申请企业的出口相关数据为主要导向,结合工作配合、参展表现等情况,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实行“有出有进”的分配机制。
二、文件依据
(一)《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交会温州分团展位申请、分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商务〔2022〕10 号);
(二)《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细则>的通知》(温龙商务〔2023〕61号)。
三、政策内容
分配细则共由六个部分组成,从申请展位的企业资格条件、展位分配原则、评分标准、分配程序、禁止参展和违规处理、附则等方面加以规范,分配细则公开透明,标准明确。
(一)资格条件。对申请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企业资格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1.经依法登记成立且注册地及税收属地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的企业法人。2.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年出口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流通型150万美元,非流通型(生产型)75万美元。3.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商服务指南》等。
(二)分配原则。在市下达的各展区一般性摊位结构基数内,根据评分标准,对申请企业按不同展区分别给予打分,按确定的原则统筹分配。
(三)评分标准。
详细规定了对申请企业评分的组成,占比和打分标准。从企业出口总额增长情况20分、展区项下出口额40分、非展区出口额16分、工作参与14分、加减分10分等五大点总计100分对申请企业综合评分。
(四)分配程序。详细规定了开展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的流程。可分为四个步骤:企业完成“易捷通”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初步分配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研究后报温州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复核后,再按市商务局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区商务局统一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用并上交市商务局。
(五)违规处理。参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涉及广交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在接受大会有关管理规定处理的基础上,按照温州市商务局《广交会温州分团展位申请、分配和管理办法》有关禁止参展企业、展品和违规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六)附则。本细则施行过程中如遇到未列明、有争议的情况时,由龙湾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区商务局本着公平公正,有利于全区外贸工作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直接执行。本办法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温龙商务〔2023〕61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关
龙湾区商务局,解读人:对外贸易科王莉莉,联系方式:85851362。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99/2025-0058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广交会参展效益,规范参展秩序,让更多优秀企业参加广交会这一拓市场主阵地。根据浙江省交易团和温州市分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创新扶优、统筹协调的发展思路,在温州市商务局下放的一般性展位结构基数内,以温州会展系统内申请企业的出口相关数据为主要导向,结合工作配合、参展表现等情况,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实行“有出有进”的分配机制。 二、文件依据 (一)《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交会温州分团展位申请、分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商务〔2022〕10 号); (二)《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细则>的通知》(温龙商务〔2023〕61号)。 三、政策内容 分配细则共由六个部分组成,从申请展位的企业资格条件、展位分配原则、评分标准、分配程序、禁止参展和违规处理、附则等方面加以规范,分配细则公开透明,标准明确。 (一)资格条件。对申请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企业资格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1.经依法登记成立且注册地及税收属地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的企业法人。2.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年出口额须达到以下最低标准:流通型150万美元,非流通型(生产型)75万美元。3.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商服务指南》等。 (二)分配原则。在市下达的各展区一般性摊位结构基数内,根据评分标准,对申请企业按不同展区分别给予打分,按确定的原则统筹分配。 (三)评分标准。 详细规定了对申请企业评分的组成,占比和打分标准。从企业出口总额增长情况20分、展区项下出口额40分、非展区出口额16分、工作参与14分、加减分10分等五大点总计100分对申请企业综合评分。 (四)分配程序。详细规定了开展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的流程。可分为四个步骤:企业完成“易捷通”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初步分配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研究后报温州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复核后,再按市商务局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区商务局统一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用并上交市商务局。 (五)违规处理。参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涉及广交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在接受大会有关管理规定处理的基础上,按照温州市商务局《广交会温州分团展位申请、分配和管理办法》有关禁止参展企业、展品和违规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六)附则。本细则施行过程中如遇到未列明、有争议的情况时,由龙湾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区商务局本着公平公正,有利于全区外贸工作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直接执行。本办法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温龙商务〔2023〕61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关 龙湾区商务局,解读人:对外贸易科王莉莉,联系方式:85851362。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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