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4/2025-0048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预防倒春寒等意外天气及秧苗病害引发的早稻缺秧现象,以保障早稻生产顺利进行,今年我局计划委托农业生产主体培育部分早稻预备秧苗,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前来报名承接。
一、资格要求
1、水稻种植大户、粮食类专业合作组织或粮食类农业企业等粮食类农业生产主体;
2、具有较强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育秧水平稳定;
3、热心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心强。
二、报名程序
1、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承接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承接,报名需提供申请主体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或企业)、耕地承包流转合同等;
2、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龙湾区高新大道276号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57办公室,联系人:冯剑,电话:86962033。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1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4/2025-0048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预防倒春寒等意外天气及秧苗病害引发的早稻缺秧现象,以保障早稻生产顺利进行,今年我局计划委托农业生产主体培育部分早稻预备秧苗,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前来报名承接。 一、资格要求 1、水稻种植大户、粮食类专业合作组织或粮食类农业企业等粮食类农业生产主体; 2、具有较强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育秧水平稳定; 3、热心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心强。 二、报名程序 1、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承接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承接,报名需提供申请主体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或企业)、耕地承包流转合同等; 2、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龙湾区高新大道276号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57办公室,联系人:冯剑,电话:86962033。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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