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67/2025-00149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海滨街道
生成日期 2025-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1-08 16:54:57浏览次数: 来源:海滨街道 字体:[ ]

一、背景依据

我单位《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于2017年施行以来,为街道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新旧差异,且该办法已过有效期,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必要对《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制定。

《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主要内容

《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分为8部分,共39条。一是总则,规定了制定依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名称和管理原则;二是启动,规定启动制定程序,明确相关流程;三是起草,对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注意事项、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及向制定机关送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规定;四是审查,规定了审查的时限要求、审查内容、审查方式等;五是决定,规定了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集体讨论的方式方法;六是公布,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七是监督管理,规定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时间、方式方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的处理方式等;八是附则,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范围及文件的施行时间。

解读机关:海滨街道办事处;解读人:林云武;联系电话:0577-5587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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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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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我单位《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于2017年施行以来,为街道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新旧差异,且该办法已过有效期,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必要对《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制定。

《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主要内容

《海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分为8部分,共39条。一是总则,规定了制定依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名称和管理原则;二是启动,规定启动制定程序,明确相关流程;三是起草,对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注意事项、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及向制定机关送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规定;四是审查,规定了审查的时限要求、审查内容、审查方式等;五是决定,规定了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集体讨论的方式方法;六是公布,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七是监督管理,规定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时间、方式方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的处理方式等;八是附则,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范围及文件的施行时间。

解读机关:海滨街道办事处;解读人:林云武;联系电话:0577-5587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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