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片5G射频滤波器硅基晶圆片项目 | 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永强南片区滨海园区单元C605-b-1地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建设1幢主厂房、1幢动力中心、1幢宿舍楼及甲类仓库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12万片5G射频滤波器硅基晶圆片项目。
|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落实厂区废水治理设施,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管排放。酸性废气(氟化物、硫酸雾)经尾气预处理设备(Local Scrubber)预处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碱性废气(氨)经尾气预处理设备(Local Scrubber)预处理后进入进入酸液喷淋塔处理后于2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尾气预处理设备(Local Scrubber)预处理后进入沸石转轮浓缩+RTO燃烧装置处理后于2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超低氮燃烧通过27.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缺氧池加盖密闭收集后引至酸性废气处理系统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放。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5851572;传真:0577-85851572 通讯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2月0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5851572;传真:0577-85851572 通讯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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