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温龙政复【2024】151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07-31 11:22:54浏览次数: 来源:区行政调解服务中心 字体:[ ]

温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

汪红帅因不服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18日对申请人投诉举报作出的办结答复,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你同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4年7月18日对申请人投诉举报作出的办结答复,并责令重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时间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公告:温龙政复【2024】151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次数: 来源:区行政调解服务中心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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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红帅因不服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18日对申请人投诉举报作出的办结答复,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你同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4年7月18日对申请人投诉举报作出的办结答复,并责令重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时间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