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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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局机关各科室(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局属事业单位,各食品承检机构: 为着力构建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闭环管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从条块化、离散型向综合型转变,从分段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区局制定了《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由事中事后处置向前端防控转变、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变,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温州市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构建五大支撑体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基本完成,风险治理体系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监管方式、预警、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实现“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科学监管,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025 年底,监管业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完成,实现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生态链的食品安全状况精准监测预警、高效处置闭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从条块化、离散型向综合型转变、从分段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效能跨越式提升。 三、工作任务 建立工作责任、风险监测、风险管控、社会共治、技术支撑五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目标、运行机制、操作规范,实行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归口管理、统抓到底的工作模式,形成科学、规范、顺畅、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 (一)工作责任体系 1.完善组织架构。在原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基础上,设立区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中心,开展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等工作,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全链闭环管控工作。依托辖区内街道食药安办、农贸市场检测室、食品生产企业、校园食材配送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等增设监测哨点,打造“专人负责、专群联络、快速反馈、快速处置”的哨点监测模式,至2025年,哨点数量达到30 家以上,逐步织紧监测预警网。(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2.完善专职队伍。建立“5+N”人员体系。其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抽检监测科共5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对接和交办;“专职抽样队”、基层所执法办案人员等N名,分别开展抽样与核查处置工作,抽样人员与核查处置人员各自作业无交集,高标准实现食品抽检分离“背靠背”要求,推动“硬分离”工作全面提升。(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3.完善制度规范。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 打造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反馈”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风险排查、科学研判、分级预警、分类管控等工作规范,以及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二)风险监测体系 4.强化隐患排查。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手段、排查内容、频次及职责分工等。围绕相关风险线索,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风险排查。积极引入社会各界力量,突出发现违法添加、非标风险,扩大筛查范围,与监督抽检形成有效互补。(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队、消保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5.强化信息收集。制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制度,明确信息收集工作的职责分工、上报形式、等级内容等。收集各部门、业务条线、日常监管、督查检查、案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抓取国内外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发布的食品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科学研究、新闻以及舆情等信息。定期汇集监测哨点报送的信息。(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办公室、消保分局、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6.强化信息报送。制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制度,细化风险信息报送流程、要求,规范监测哨点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汇总、筛选监测哨点、区中心报送的风险信息并于每周规定时间上报市局。同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直报制度,遵循“事件首报、详情续报、结果终报”流程,区中心、监测哨点在收到重大风险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风险概况、6小时内报告风险控制情况、24小时内报送处置结果。(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三)风险管控体系 7.深化风险会商。建立周报告、月排查、季会商、半年调度会议制度。每周梳理新增风险信息;每月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点及其风险程度,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建议;每季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可邀请部门、专家等开展风险研判,提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每半年组织召开区级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分析研究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8.深化风险研判。根据风险隐患线索进行数据统计和问题梳理,结合风险来源、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发生概率等因素,分析形成区域、行业、企业风险隐患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研判形成重点风险隐患清单和治理清单。(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 9.深化风险通报。根据风险情况明确食品安全风险处置责任单位、处置目标和处置时限及要求,将发现的重要风险以书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示单)的形式告知相关科室及部门,督促有效落实整改,同时对上级通报、整改不力、未得到有效闭环的风险隐患问题,通过会议、书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的形式通报给区食药安委相关部门,督促落实部门责任。(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10.深化风险处置。细化各科所职责分工,优化风险处置流程,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指导辖区所做好风险处置工作,针对国家、省、市、区级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细化处置措施,并全程跟踪,确保风险消除到位。(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市场监管所) 11.深化协同治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协同治理制度,衔接好跨部门跨区域的风险排查、联合处置等全流程防控、信息沟通、风险处置等。收集的风险信息涉及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区局将报请区食药安办,并以区食药安办的名义通报给相关部门处置。(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抽检监测科) 12.深化质量提升。联合市局重点帮扶辖区一年内3 批次及以上或连续2 年不合格(问题)企业。组织专家为不合格(问题)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帮扶服务,协助企业开展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本地特色食品产业质量提升。(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四)社会共治体系 13.推进“两个责任”。建立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作为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能力和优化治理体系的有效举措,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梳理包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督导整改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和“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抽检监测科、各市场监管所) 14.推进便民服务。持续开展“百姓点检”五进活动(进市场、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倾力打造“百姓点检”助企惠民品牌。建立便民服务点运行和管理制度,常态化为群众、企业提供免费食品快检服务,创新食品安全科普新形式,助推食安社会共治。(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安全应急管理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15.推进社会监督。组建食品安全监督团,建立监督团日常运行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督团工作任务、目标等要求,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激励制度。建立辖区内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制度,明确分工、时效等要求,定期汇总群众提交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进行答复。(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技术支撑体系 16.建立预警模型。配合省市局完善和验证指标体系、风险模型。 配合开展风险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的研究,运用统计学建模、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和风险指标体系,组织专家确定相关指标权重占比,研制风险等级分级标准,形成“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全景图”。(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 17.创新筛查手段。配合省市局开展食品风险监测、预警相关工作理论研究,研制非标检测、高通量筛查和非定量筛查技术及产品。配合开展风险筛查工作,运用好风险快速筛查手段,提升风险排查效能。(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本级相关承检机构) 18.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食品安全知识、业务工作制度等。邀请相关业务专家或业务骨干,讲解专业知识和工作技巧,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水平。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区中心、监测哨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举办预警交流工作研讨会、风险治理优秀案例交流等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出厂把关水平。(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4月至6月) 区局出台《龙湾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对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工作进行梳理,制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运行阶段(2024年7月至12月) 全区建成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及指挥体系,持续完善体系架构、深化制度机制、强化人员配备,及时总结经验,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反馈体系高效运行。 (三)提升阶段(2025年)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并高效运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生态链的食品安全状况精准监测预警、高效处置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将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转型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完善本级中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力量配备,着力构建运行顺畅、专业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风险治理能力建设投入力度,确保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围绕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和重点项目清单,工作细化、目标具体化,滚动推进,力求实效。 (三)严格督查评价。对照目标任务,将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纳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坚持平时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加强实地调研、现场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情况通报。 联系人:黄玉叶;联系电话:86389125 附件: 1.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中心人员架构及工作职责 2.2024-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3.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所工作职责 4.龙湾区本级食品安全监测哨点名单 5.哨点监测内容 6.设施设备配置指导清单 附件1: 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中心人员架构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名单 组长:孙良东 成员: 戎琳、王乐平、邵播、邵卫忠、林雄 二、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落实。 (一)上报风险信息 负责汇总、筛选本级监测哨点、风险预警中心报送的风险信息并于每周规定时间上报市局。重大风险信息落实2小时内报送风险概况、6小时内报告风险控制情况、24小时内报送处置结果。 (二)分析整理数据 定期整理分析全区食品抽检监测数据,编制季度、半年、年度抽检分析报告,梳理形成季度、半年度、年度风险隐患清单。 (三)组织风险会商 建立周报告、月排查、季会商、半年调度会议制度。每周梳理新增风险信息;每月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点及其风险程度,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建议;每季召开区级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参加、可邀请部门、专家等开展风险研判,提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每半年组织召开区级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分析研究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处置交办问题 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力度和手段,明确风险问题、风险范围、 治理要求以及牵头治理部门,积极联合跨部门协作处置,对省市局交办的风险处置任务完成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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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局机关各科室(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局属事业单位,各食品承检机构: 为着力构建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闭环管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从条块化、离散型向综合型转变,从分段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区局制定了《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由事中事后处置向前端防控转变、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变,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温州市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构建五大支撑体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基本完成,风险治理体系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监管方式、预警、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实现“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科学监管,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025 年底,监管业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完成,实现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生态链的食品安全状况精准监测预警、高效处置闭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从条块化、离散型向综合型转变、从分段治理向多元共治转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效能跨越式提升。 三、工作任务 建立工作责任、风险监测、风险管控、社会共治、技术支撑五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目标、运行机制、操作规范,实行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归口管理、统抓到底的工作模式,形成科学、规范、顺畅、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 (一)工作责任体系 1.完善组织架构。在原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基础上,设立区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中心,开展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等工作,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全链闭环管控工作。依托辖区内街道食药安办、农贸市场检测室、食品生产企业、校园食材配送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等增设监测哨点,打造“专人负责、专群联络、快速反馈、快速处置”的哨点监测模式,至2025年,哨点数量达到30 家以上,逐步织紧监测预警网。(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2.完善专职队伍。建立“5+N”人员体系。其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抽检监测科共5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对接和交办;“专职抽样队”、基层所执法办案人员等N名,分别开展抽样与核查处置工作,抽样人员与核查处置人员各自作业无交集,高标准实现食品抽检分离“背靠背”要求,推动“硬分离”工作全面提升。(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3.完善制度规范。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 打造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反馈”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风险排查、科学研判、分级预警、分类管控等工作规范,以及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二)风险监测体系 4.强化隐患排查。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手段、排查内容、频次及职责分工等。围绕相关风险线索,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风险排查。积极引入社会各界力量,突出发现违法添加、非标风险,扩大筛查范围,与监督抽检形成有效互补。(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队、消保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5.强化信息收集。制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制度,明确信息收集工作的职责分工、上报形式、等级内容等。收集各部门、业务条线、日常监管、督查检查、案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抓取国内外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发布的食品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科学研究、新闻以及舆情等信息。定期汇集监测哨点报送的信息。(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办公室、消保分局、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6.强化信息报送。制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制度,细化风险信息报送流程、要求,规范监测哨点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汇总、筛选监测哨点、区中心报送的风险信息并于每周规定时间上报市局。同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直报制度,遵循“事件首报、详情续报、结果终报”流程,区中心、监测哨点在收到重大风险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风险概况、6小时内报告风险控制情况、24小时内报送处置结果。(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三)风险管控体系 7.深化风险会商。建立周报告、月排查、季会商、半年调度会议制度。每周梳理新增风险信息;每月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点及其风险程度,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建议;每季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可邀请部门、专家等开展风险研判,提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每半年组织召开区级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分析研究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8.深化风险研判。根据风险隐患线索进行数据统计和问题梳理,结合风险来源、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发生概率等因素,分析形成区域、行业、企业风险隐患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研判形成重点风险隐患清单和治理清单。(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 9.深化风险通报。根据风险情况明确食品安全风险处置责任单位、处置目标和处置时限及要求,将发现的重要风险以书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示单)的形式告知相关科室及部门,督促有效落实整改,同时对上级通报、整改不力、未得到有效闭环的风险隐患问题,通过会议、书面(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的形式通报给区食药安委相关部门,督促落实部门责任。(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10.深化风险处置。细化各科所职责分工,优化风险处置流程,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指导辖区所做好风险处置工作,针对国家、省、市、区级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细化处置措施,并全程跟踪,确保风险消除到位。(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市场监管所) 11.深化协同治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协同治理制度,衔接好跨部门跨区域的风险排查、联合处置等全流程防控、信息沟通、风险处置等。收集的风险信息涉及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区局将报请区食药安办,并以区食药安办的名义通报给相关部门处置。(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抽检监测科) 12.深化质量提升。联合市局重点帮扶辖区一年内3 批次及以上或连续2 年不合格(问题)企业。组织专家为不合格(问题)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帮扶服务,协助企业开展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本地特色食品产业质量提升。(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四)社会共治体系 13.推进“两个责任”。建立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作为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能力和优化治理体系的有效举措,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梳理包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督导整改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和“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抽检监测科、各市场监管所) 14.推进便民服务。持续开展“百姓点检”五进活动(进市场、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倾力打造“百姓点检”助企惠民品牌。建立便民服务点运行和管理制度,常态化为群众、企业提供免费食品快检服务,创新食品安全科普新形式,助推食安社会共治。(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安全应急管理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15.推进社会监督。组建食品安全监督团,建立监督团日常运行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督团工作任务、目标等要求,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激励制度。建立辖区内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制度,明确分工、时效等要求,定期汇总群众提交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进行答复。(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技术支撑体系 16.建立预警模型。配合省市局完善和验证指标体系、风险模型。 配合开展风险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的研究,运用统计学建模、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和风险指标体系,组织专家确定相关指标权重占比,研制风险等级分级标准,形成“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全景图”。(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 17.创新筛查手段。配合省市局开展食品风险监测、预警相关工作理论研究,研制非标检测、高通量筛查和非定量筛查技术及产品。配合开展风险筛查工作,运用好风险快速筛查手段,提升风险排查效能。(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本级相关承检机构) 18.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食品安全知识、业务工作制度等。邀请相关业务专家或业务骨干,讲解专业知识和工作技巧,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水平。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区中心、监测哨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举办预警交流工作研讨会、风险治理优秀案例交流等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出厂把关水平。(责任单位:抽检监测科、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中心、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4月至6月) 区局出台《龙湾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对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工作进行梳理,制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运行阶段(2024年7月至12月) 全区建成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及指挥体系,持续完善体系架构、深化制度机制、强化人员配备,及时总结经验,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反馈体系高效运行。 (三)提升阶段(2025年)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并高效运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生态链的食品安全状况精准监测预警、高效处置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将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转型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完善本级中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力量配备,着力构建运行顺畅、专业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风险治理能力建设投入力度,确保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围绕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和重点项目清单,工作细化、目标具体化,滚动推进,力求实效。 (三)严格督查评价。对照目标任务,将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纳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坚持平时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加强实地调研、现场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情况通报。 联系人:黄玉叶;联系电话:86389125 附件: 1.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中心人员架构及工作职责 2.2024-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3.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所工作职责 4.龙湾区本级食品安全监测哨点名单 5.哨点监测内容 6.设施设备配置指导清单 附件1: 龙湾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挥中心人员架构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名单 组长:孙良东 成员: 戎琳、王乐平、邵播、邵卫忠、林雄 二、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落实。 (一)上报风险信息 负责汇总、筛选本级监测哨点、风险预警中心报送的风险信息并于每周规定时间上报市局。重大风险信息落实2小时内报送风险概况、6小时内报告风险控制情况、24小时内报送处置结果。 (二)分析整理数据 定期整理分析全区食品抽检监测数据,编制季度、半年、年度抽检分析报告,梳理形成季度、半年度、年度风险隐患清单。 (三)组织风险会商 建立周报告、月排查、季会商、半年调度会议制度。每周梳理新增风险信息;每月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点及其风险程度,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建议;每季召开区级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参加、可邀请部门、专家等开展风险研判,提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每半年组织召开区级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分析研究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处置交办问题 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力度和手段,明确风险问题、风险范围、 治理要求以及牵头治理部门,积极联合跨部门协作处置,对省市局交办的风险处置任务完成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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