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28/2024-51017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市监〔2024〕2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17:18:26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1486”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多元共治、隐患整治、数字赋能、能力建设、服务保障、行风建设,严守安全底线,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和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件以及电梯乘梯亡人责任事故,确保全区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内。

一、强化多元共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省、市局优化升级“两个规定”专区,完善人员填报功能,通过远程指导、上门帮扶等多种方式,指导企业按要求规范配备两员。结合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两员”抽查考核。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现(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规范配备率常态化保持在95%以上,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线上培训考核率达100%。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市、区两级安全工作考核为抓手,开展特种设备过程性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评价体系。持续推行“四单一网”(责任清单、设备、清单、隐患核销清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灵活运用“七张问题清单”、“3030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极端天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二、强化隐患整治,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全链条管控。加强特种设备全过程监管,优化事前监管,严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作业人员等行政许可审批把关。强化事中监管,开展证后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4%,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0%。完善事后监管,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其中重点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5.开展“扫盲纳管”专项行动。以小锅炉、锅炉相连压力管道、燃气压力管道、叉车、悬崖秋千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扫盲纳管”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应纳尽纳、全量入库”。深入推进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现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开展“悬崖秋千”专项整治,做好“悬崖秋千”纳管实施工作,实现纳管“悬崖秋千”监督检查全覆盖,依法全部纳管。

6.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牵头抓好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推进气瓶质量安全和充装追溯系统建设应用,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充装、检验和燃气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检验等各环节监管,实现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率达100%。

7.开展无忧乘梯安民行动。全面压实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两员”配备率达99%以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面推行电梯检验和自行检测分离改革,电梯扫码维保和扫码检验检测率达99%以上。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汽车电梯、轿厢面积超标电梯专项整治行动。支持配合开展老旧电梯大修更新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培育电梯专业使用管理主体,推动基层自治管理。持续优化96333等应急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电梯故障困人率下降10%以上,平均救援到达时间缩短至15分钟以内。

8.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核查“三区”内使用叉车是否“应纳尽纳”,是否“应检尽检”,是否已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巩固2023年叉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推进叉车司机开展扫码作业,对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进行警示性约谈,推动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等安全保护装置。强化作业人员教育,举办“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9.开展涉危化品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温州湾、龙湾区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动态摸清化工装置中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老旧特种设备底数及其安全状况,完善系统中信息标签等数据库建设。持续开展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及时申请超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检验或安全评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障使用安全。开展氧气瓶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工业氧气瓶换装保压阀,督促保压阀制造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帮助气瓶充装单位推进氧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完善。

10.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和行刑双向衔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例,营造“整治一个、查处一家、震慑一片”严管氛围。各基层站所在执法过程中碰到办理大案要案及疑难、新型案件力量不足时,可向区局特设科汇报,由区局特设科予以指导协助。

三、强化数字赋能,完善安全智治体系

11.深化“码上智治”水平。常态化推动在用特种设备实时全量赋码,深化系统移动端扫码应用场景,推进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开展作业扫码、维保扫码、检验检测扫码、检查扫码,进一步规范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推进应用省局开发的特种设备电子安全监察指令书。实现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9%以上。

12.推进物联感知应用。持续推进电梯使用单位物联感知建设。试点推进工业锅炉、叉车物联感知接入。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公众反馈等方式,配合省局探索物联在线率、运行数据准确率、物联告警准确率等关键指标分析方法,提升物联感知有效性和可靠性。

13.强化风险闭环处置。在省局开发完善相应功能后,根据在线风险预警数据,对特种设备企业实施高、较高、中、低四色分类分级管理,自动向生产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部门推送风险信息,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真正做到无事不扰和有事必查。加强隐患闭环管控,实现特种设备高风险隐患闭环处置率达100%。

四、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14.提升部门安全监察能力。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组织参加总局A证培训考核班、省局B证培训考核班和安全监察能力提高班,完成培训不少于60人次。搭建全区业务交流平台,采用集中培训、跟班检验、安全监察大比武等形式,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能力。

15.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依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员”考试指南,配合省局优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员”在线培训功能,服务企业开展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在线培训,开展监督抽查考核,指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水平。

16.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持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特种设备五进”等活动,全年至少举办“五进”活动10场。

17.提升全域应急救援能力。强化特种设备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突发情况信息,有效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在新修订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贴近实战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开展电梯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电梯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有效提升,每个维保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本单位所维保电梯的应急救援操作。电梯应急救援规范化,加快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众场所在用电梯应急处置时效。

五、强化有感服务,完善助企服务体系

18.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行政许可、型式试验、检验检测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帮扶,全链条服务温州湾、龙湾压力管道元件等产业聚集区高质量发展。推广应用“浙江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安全服务平台”,全面规范罐车充装行为,引导企业源头把关充装安全,实现辖区充装单位“应用尽用”。

19.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强化锅炉节能环保要求把关。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及锅炉环保改造、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老旧叉车淘汰等工作。

六、强化党建引领,完善行风监督体系

20.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落实落细上级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21.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聚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建立行风问题清单和防范措施,积极创建清廉市场监管单元。

附件: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责任分解

附件

2024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责任分解

项目

工作内容

时间

进度

责任单位

守牢安全底线

坚决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特种设备亡人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特种设备事故及突发事件按要求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形,事故结案率按规定达到100%。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多元共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配合省局优化升级“两个规定”专区,完善人员填报功能。

5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指导企业按要求规范配备两员,(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规范配置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结合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两员”抽查考核。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线上培训考核率达100%。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推动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属地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以市、区安全工作考核为抓手,开展特种设备过程性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评价体系。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持续推行“四单一网”(责任清单、设备、清单、隐患核销清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极端天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灵活运用“七张问题清单”、“3030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强化隐患整治,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全链条管控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4%,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不低于50%。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不低于50%。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开展“扫盲纳管”专项行动

以小锅炉、锅炉相连压力管道、燃气压力管道、叉车、悬崖秋千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应纳尽纳、全量入库”。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深入推进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推进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现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悬崖秋千”专项整治,做好“悬崖秋千”纳管实施工作,实现纳管“悬崖秋千”监督检查全覆盖,依法全部纳管。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抓好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气瓶质量安全和充装追溯系统建设应用,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充装、检验和燃气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检验等各环节监管,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率达100%。

11月底前

特种设备科、注册分局、各基层站所

开展无忧乘梯安民行动

全面压实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两员”配备率达99%以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全面推行电梯检验和自行检测分离改革,电梯扫码维保和扫码检验检测率达99%以上。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聚焦三类重点场所,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配合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现辖区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省局抽查到的,不再重复检查),每家维保单位至少检查2台电梯。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汽车电梯、轿厢面积超标电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是否违规改变汽车电梯用途,是否持续保持轿厢有效面积在允许范围内。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支持配合开展老旧电梯大修更新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配合优化96333等应急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平均救援到达时间缩短至15分钟以内。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电梯故障困人率下降10%以上。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核查“三区”内使用叉车是否“应纳尽纳”,是否“应检尽检”,全面推进叉车司机开展扫码作业,对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进行警示性约谈。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等安全保护装置。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作业人员教育,举办“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涉危化品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行动

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动态摸清化工装置中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老旧特种设备底数及其安全状况,完善系统中信息标签等数据库建设。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开展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及时申请超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检验或安全评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障使用安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动化工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实施老旧特种设备淘汰更新机制。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氧气瓶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工业氧气瓶换装保压阀,督促保压阀制造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提升氧气瓶本质安全水平。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指导帮助气瓶充装单位推进氧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完善。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小锅炉、锅炉相连压力管道、燃气压力管道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严厉打击使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和检验单位缺项漏项检验、不按规定更换自闭阀等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严厉打击检验人员“挂证”、操作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严厉打击以“大容小标”方式,将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的锅炉虚标伪造为非特种设备或将“B级锅炉”“C级锅炉”虚标为“D级锅炉”等违法生产、使用等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及时曝光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例。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0.2

强化数字赋能,完善安全智治体系

深化“码上智治”水平

常态化推动在用特种设备实时全量赋码,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深化系统移动端扫码应用场景,推进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开展作业扫码、维保扫码、检验检测扫码、检查扫码,进一步规范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9%以上。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应用省局开发的特种设备电子安全监察指令书。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物联感知应用

持续推进电梯物联感知接入,全区(不含温州湾新区)新增接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520台以上。(蒲州134台;状元25台;中心区135台;永中224台;永兴1台;沙城20台;天河10台;海城335台)

11月底前

各县级局

试点推进叉车物联感知接入。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配合省局探索物联在线率、运行数据准确率、物联告警准确率等关键指标分析方法,提升物联感知有效性和可靠性。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风险闭环处置

配合省局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特种设备数据库,推进检验检测数据结构化改造。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在省局开发完善相应功能后,对特种设备企业实施高、较高、中、低四色分类分级管理,自动向生产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部门推送风险信息。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确保高风险隐患闭环处置率达100%。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提升部门安全监察能力

组织参加总局A证培训考核班、省局B证培训考核班和安全监察能力提高班,完成培训不少于30人次。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搭建基层站所业务交流平台,采用集中培训、跟班检验、安全监察大比武等形式,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能力。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1名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B类安全监察员。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配合省局优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员”在线培训功能,服务企业开展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在线培训。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监督抽查考核,指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水平。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工作,全市完成免费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

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五进”活动,全年至少举办8场。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展电梯安全宣传周”,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全域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升级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管理系统,优动态调整应急专家库。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应急处置装备配备和人员教育培训,加快完善“统一指挥、高效有序、行动迅速”的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体系。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在新修订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紧密结合属地产业特点,贴近实战开展应急演练。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立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电梯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有感服务,完善助企服务体系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在行政许可、型式试验、检验检测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帮扶。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推广应用“浙江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安全服务平台”,全面规范罐车充装行为,引导企业源头把关充装安全,实现辖区充装单位“应用尽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开展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锅炉节能环保要求把关。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从源头提升锅炉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水平,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配合做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老旧叉车淘汰工作。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党建引领,深化行风监督体系

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落实落细上级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聚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建立行风问题清单和防范措施,积极创建清廉市场监管单元。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索引号 001008003002028/2024-51017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市监〔2024〕2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 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1486”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多元共治、隐患整治、数字赋能、能力建设、服务保障、行风建设,严守安全底线,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和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件以及电梯乘梯亡人责任事故,确保全区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内。

一、强化多元共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省、市局优化升级“两个规定”专区,完善人员填报功能,通过远程指导、上门帮扶等多种方式,指导企业按要求规范配备两员。结合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两员”抽查考核。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现(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规范配备率常态化保持在95%以上,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线上培训考核率达100%。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市、区两级安全工作考核为抓手,开展特种设备过程性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评价体系。持续推行“四单一网”(责任清单、设备、清单、隐患核销清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灵活运用“七张问题清单”、“3030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极端天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二、强化隐患整治,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全链条管控。加强特种设备全过程监管,优化事前监管,严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作业人员等行政许可审批把关。强化事中监管,开展证后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4%,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0%。完善事后监管,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其中重点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5.开展“扫盲纳管”专项行动。以小锅炉、锅炉相连压力管道、燃气压力管道、叉车、悬崖秋千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扫盲纳管”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应纳尽纳、全量入库”。深入推进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现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开展“悬崖秋千”专项整治,做好“悬崖秋千”纳管实施工作,实现纳管“悬崖秋千”监督检查全覆盖,依法全部纳管。

6.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牵头抓好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推进气瓶质量安全和充装追溯系统建设应用,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充装、检验和燃气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检验等各环节监管,实现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率达100%。

7.开展无忧乘梯安民行动。全面压实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两员”配备率达99%以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面推行电梯检验和自行检测分离改革,电梯扫码维保和扫码检验检测率达99%以上。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汽车电梯、轿厢面积超标电梯专项整治行动。支持配合开展老旧电梯大修更新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培育电梯专业使用管理主体,推动基层自治管理。持续优化96333等应急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电梯故障困人率下降10%以上,平均救援到达时间缩短至15分钟以内。

8.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核查“三区”内使用叉车是否“应纳尽纳”,是否“应检尽检”,是否已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巩固2023年叉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推进叉车司机开展扫码作业,对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进行警示性约谈,推动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等安全保护装置。强化作业人员教育,举办“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9.开展涉危化品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温州湾、龙湾区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动态摸清化工装置中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老旧特种设备底数及其安全状况,完善系统中信息标签等数据库建设。持续开展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及时申请超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检验或安全评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障使用安全。开展氧气瓶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工业氧气瓶换装保压阀,督促保压阀制造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帮助气瓶充装单位推进氧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完善。

10.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和行刑双向衔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例,营造“整治一个、查处一家、震慑一片”严管氛围。各基层站所在执法过程中碰到办理大案要案及疑难、新型案件力量不足时,可向区局特设科汇报,由区局特设科予以指导协助。

三、强化数字赋能,完善安全智治体系

11.深化“码上智治”水平。常态化推动在用特种设备实时全量赋码,深化系统移动端扫码应用场景,推进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开展作业扫码、维保扫码、检验检测扫码、检查扫码,进一步规范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推进应用省局开发的特种设备电子安全监察指令书。实现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9%以上。

12.推进物联感知应用。持续推进电梯使用单位物联感知建设。试点推进工业锅炉、叉车物联感知接入。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公众反馈等方式,配合省局探索物联在线率、运行数据准确率、物联告警准确率等关键指标分析方法,提升物联感知有效性和可靠性。

13.强化风险闭环处置。在省局开发完善相应功能后,根据在线风险预警数据,对特种设备企业实施高、较高、中、低四色分类分级管理,自动向生产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部门推送风险信息,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真正做到无事不扰和有事必查。加强隐患闭环管控,实现特种设备高风险隐患闭环处置率达100%。

四、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14.提升部门安全监察能力。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组织参加总局A证培训考核班、省局B证培训考核班和安全监察能力提高班,完成培训不少于60人次。搭建全区业务交流平台,采用集中培训、跟班检验、安全监察大比武等形式,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能力。

15.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依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员”考试指南,配合省局优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员”在线培训功能,服务企业开展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在线培训,开展监督抽查考核,指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水平。

16.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持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特种设备五进”等活动,全年至少举办“五进”活动10场。

17.提升全域应急救援能力。强化特种设备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突发情况信息,有效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在新修订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贴近实战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开展电梯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电梯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有效提升,每个维保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本单位所维保电梯的应急救援操作。电梯应急救援规范化,加快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众场所在用电梯应急处置时效。

五、强化有感服务,完善助企服务体系

18.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行政许可、型式试验、检验检测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帮扶,全链条服务温州湾、龙湾压力管道元件等产业聚集区高质量发展。推广应用“浙江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安全服务平台”,全面规范罐车充装行为,引导企业源头把关充装安全,实现辖区充装单位“应用尽用”。

19.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强化锅炉节能环保要求把关。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及锅炉环保改造、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老旧叉车淘汰等工作。

六、强化党建引领,完善行风监督体系

20.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落实落细上级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21.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聚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建立行风问题清单和防范措施,积极创建清廉市场监管单元。

附件:2024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责任分解

附件

2024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责任分解

项目

工作内容

时间

进度

责任单位

守牢安全底线

坚决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特种设备亡人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特种设备事故及突发事件按要求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形,事故结案率按规定达到100%。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多元共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配合省局优化升级“两个规定”专区,完善人员填报功能。

5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指导企业按要求规范配备两员,(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规范配置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结合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两员”抽查考核。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线上培训考核率达100%。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推动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属地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以市、区安全工作考核为抓手,开展特种设备过程性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评价体系。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持续推行“四单一网”(责任清单、设备、清单、隐患核销清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加大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极端天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行业部门隐患通报制度,灵活运用“七张问题清单”、“3030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共同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强化隐患整治,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全链条管控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4%,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不低于50%。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不低于50%。

11月底前

各基层站所

开展“扫盲纳管”专项行动

以小锅炉、锅炉相连压力管道、燃气压力管道、叉车、悬崖秋千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应纳尽纳、全量入库”。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深入推进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推进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现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悬崖秋千”专项整治,做好“悬崖秋千”纳管实施工作,实现纳管“悬崖秋千”监督检查全覆盖,依法全部纳管。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抓好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气瓶质量安全和充装追溯系统建设应用,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充装、检验和燃气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检验等各环节监管,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率达100%。

11月底前

特种设备科、注册分局、各基层站所

开展无忧乘梯安民行动

全面压实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两员”配备率达99%以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全面推行电梯检验和自行检测分离改革,电梯扫码维保和扫码检验检测率达99%以上。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聚焦三类重点场所,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配合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现辖区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省局抽查到的,不再重复检查),每家维保单位至少检查2台电梯。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汽车电梯、轿厢面积超标电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是否违规改变汽车电梯用途,是否持续保持轿厢有效面积在允许范围内。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支持配合开展老旧电梯大修更新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配合优化96333等应急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平均救援到达时间缩短至15分钟以内。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电梯故障困人率下降10%以上。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核查“三区”内使用叉车是否“应纳尽纳”,是否“应检尽检”,全面推进叉车司机开展扫码作业,对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进行警示性约谈。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等安全保护装置。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作业人员教育,举办“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涉危化品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行动

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动态摸清化工装置中使用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老旧特种设备底数及其安全状况,完善系统中信息标签等数据库建设。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开展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及时申请超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检验或安全评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障使用安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动化工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实施老旧特种设备淘汰更新机制。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氧气瓶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工业氧气瓶换装保压阀,督促保压阀制造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提升氧气瓶本质安全水平。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指导帮助气瓶充装单位推进氧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完善。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小锅炉、锅炉相连压力管道、燃气压力管道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严厉打击使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和检验单位缺项漏项检验、不按规定更换自闭阀等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严厉打击检验人员“挂证”、操作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严厉打击以“大容小标”方式,将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的锅炉虚标伪造为非特种设备或将“B级锅炉”“C级锅炉”虚标为“D级锅炉”等违法生产、使用等违法行为。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及时曝光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例。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0.2

强化数字赋能,完善安全智治体系

深化“码上智治”水平

常态化推动在用特种设备实时全量赋码,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持续保持99.5%以上。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深化系统移动端扫码应用场景,推进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开展作业扫码、维保扫码、检验检测扫码、检查扫码,进一步规范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9%以上。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应用省局开发的特种设备电子安全监察指令书。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推进物联感知应用

持续推进电梯物联感知接入,全区(不含温州湾新区)新增接入“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520台以上。(蒲州134台;状元25台;中心区135台;永中224台;永兴1台;沙城20台;天河10台;海城335台)

11月底前

各县级局

试点推进叉车物联感知接入。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配合省局探索物联在线率、运行数据准确率、物联告警准确率等关键指标分析方法,提升物联感知有效性和可靠性。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风险闭环处置

配合省局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特种设备数据库,推进检验检测数据结构化改造。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在省局开发完善相应功能后,对特种设备企业实施高、较高、中、低四色分类分级管理,自动向生产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部门推送风险信息。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确保高风险隐患闭环处置率达100%。

常态化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提升部门安全监察能力

组织参加总局A证培训考核班、省局B证培训考核班和安全监察能力提高班,完成培训不少于30人次。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搭建基层站所业务交流平台,采用集中培训、跟班检验、安全监察大比武等形式,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教育,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能力。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1名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B类安全监察员。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配合省局优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员”在线培训功能,服务企业开展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在线培训。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监督抽查考核,指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水平。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工作,全市完成免费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

重点围绕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叉车、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五进”活动,全年至少举办8场。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展电梯安全宣传周”,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提升全域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升级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管理系统,优动态调整应急专家库。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应急处置装备配备和人员教育培训,加快完善“统一指挥、高效有序、行动迅速”的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体系。

6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在新修订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紧密结合属地产业特点,贴近实战开展应急演练。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持续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立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0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电梯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有感服务,完善助企服务体系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在行政许可、型式试验、检验检测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帮扶。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推广应用“浙江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安全服务平台”,全面规范罐车充装行为,引导企业源头把关充装安全,实现辖区充装单位“应用尽用”。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开展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锅炉节能环保要求把关。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开展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从源头提升锅炉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水平,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配合做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老旧叉车淘汰工作。

11月底前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强化党建引领,深化行风监督体系

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落实落细上级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

聚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建立行风问题清单和防范措施,积极创建清廉市场监管单元。

全年

区局特设科、各基层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