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4-51015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市监〔2024〕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要求、新期待,加快构建管服一体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更加主动有为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局决定,2024年在全区系统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服务年”活动暨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以下称“两个规定”)为主线,以“落实”和“服务”为主题,以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为主阵地,进一步夯实基础、压实责任、优化服务、提升质效,推动全区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进向好。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适用“两个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应录尽录”“两员”配备率达到90%以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有效运行,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二、任务和要求
(一)关口前移,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行动
1.开展主动式动态风险监测。紧盯群众关注、节点时段和网络舆情,提前捕捉、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快速处置产品质量风险隐患。围绕即将实施新标准的产品、新污染物相关和直播电商领域难以抽查的产品,及时组织风险监测,做好区域预警发布和研判,质检所每季度上报2篇风险信息,各市监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全年至少报送1篇。(责任单位:区质检所、各市监所)
2.组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清底行动。围绕民用阀门、开关插座、花洒水嘴等全国重点监管的工业品(2024版),各所结合实际开展企业排查,制定企业“黑白”名单,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问题,以再宣传再动员电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为基本手段,选树一批示范点位,以点带面,纵深推进辖区内块状产业产品质量整治,顺利完成省市局挂牌督办的“摘帽”任务。(责任单位:海城所、天河所、沙城所)
3.织密全区风险监控一张网。在区电器协会、区阀门协会、五金卫浴协会等设立一批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站点,建立产品质量公益观察员队伍,构建技术机构、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参与的风险监控网,壮大社会共治力量。(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
(二)靶向发力,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动。
4.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效。编制区级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抽检计划,2024年抽查批次数比2023年提高1%以上,不合格发现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市场主体进行约谈,监管责任人,半年内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对2022年以来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进行100%覆盖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查,连续3次以上不合格问题基本杜绝,以点带面提升相关行业质量整体水平。(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抽检科、各市监所)
5.加大重点专项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尤其是“开学季”和“六一”节期间,紧盯校园周边和文化用品店,强化力量对网红玩具和童婴用品质量标识的检查,保障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抓好生产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排查出的风险隐患100%整改到位,持续推进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和头盔的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加大对开关插座等强制性认证企业的证后监管,严厉打击未经3C认证擅自生产、销售强制性产品的行为。(责任单位:各市监所)
6.加强民生保障常态监管。加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一老一小”产品的质量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美丽温州、塑料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农村厕所革命、蓝天保卫战等相关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抽检科、各市监所)
7.严格生产许可证企业监管。一是加强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在60%以上,同步核查“两员”落实和“日周月”运行情况,坚决在该行业率先严格贯彻落实总局75号令有关要求。二是融合企业“多报合一”,年度自查报告全部实行线上报送,不再实施纸质报送。(责任单位:各市监所)
(三)重心下移,开展监督抽查后处理攻坚行动。
8.强化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全面落实《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指引》,确保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率100%。建立快速核查处置机制,对严重安全风险产品,收到监督抽查初检报告后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经营主体立即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完善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发布机制,分类别、全方位、多角度向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等通报。实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三率”管理,从“签收率”“按时上报率”“一次性通过率”来综合评价后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市监所)
(四)助企强质,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暖企行动。
9.围绕区域产业主动服务。聚焦问题有效辅导,坚持“检查一家帮扶一家”“监管一项辅导一业”“一业一册”,开展“监管+”服务,针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技术专家开展面对面“问诊”、一对一辅导,打造涵盖产品监管、质量发展、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等“1+N”“服务包”,建好质量技术专家帮扶队,合力推动我区市场主体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聚力温州“强城行动”。(责任单位:质量科、标准科、信用监管科、质检所、各市监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合力。
各单位要将本行动作为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题主线,尤其是各所要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并高效传导落实到基层末梢,夯实一线监管服务基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紧盯目标任务进行动态会商和综合监管,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督查指导,压实责任。
局领导将加强下沉指导和走访调研,动态晾晒各单位任务进度和工作质量,并纳入工作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加分鼓励,对质量整治和后处理工作不力的,考核扣分。
(三)加强信息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做法举措和经验成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进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浓厚质量为先、质在生活的社会氛围。
(材料报送和工作协调:质量科:王欣欣)
附件:2024年龙湾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服务年”活动暨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2024年龙湾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服务年”活动暨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责任单位 | 任务要求 | 备注 |
1 | 开展沙城街道开关插座企业产品质量排查 | 沙城所 | 2月起 | 170家 |
2 | 开展天河街道开关插座企业产品质量排查 | 天河所 | 2月起 | 200家 |
3 | 开展海城街道水嘴企业产品质量排查 | 海城所 | 2月起 | 100家 |
4 | 编制重点监管产品“黑白”名单 | 沙城所、天河所、海城所 | 3月底完成 | 水嘴、花伞、开关插座 |
5 | 实施区级2024年生产领域的抽检计划 | 质量科 | 3月起开始实施 | |
6 | 实施区级2024年流通领域的抽检计划 | 抽检科 | 3月起开始实施 | |
7 | 成立质量技术帮扶服务队制定帮扶方案 | 质检所等技术机构 | 4月上旬完成 | |
8 | 工许企业落实“两个规定”业务辅导 | 质量科 | 4月上旬完成 | 组织企业培训 |
9 | 设立质量安全信息监测点 | 质量科 | 5月底完成 | |
10 | 建立产品质量公益观察员队伍 | 质量科 | 5月底完成 | |
11 | 典型案例报送(水嘴、开关插座) | 沙城所、天河所、海城所 | 5月底完成 | |
12 | 工许企业“多报合一”,年度报告线上提交 | 各市监所 | 6月中旬完成 | |
13 | 选树“两个规定”运行示范企业 | 沙城所、天河所、永中所 | 6月底完成 | 2家/所 |
14 | 省市局挂牌督办的整治“摘牌” | 沙城所、天河所、海城所 | 6月底完成 | |
15 | 水暖洁具行业“一业一册”合规经营手册 | 信用监管科 | 6月完成 | |
16 | 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的现场检查 | 各市监所 | 半年内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 | |
17 | 开展工许企业的监督检查 | 各市监所 | 9月中旬完成 | |
18 | 报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 | 各市监所 | 9月底完成 | |
19 | 风险信息收集 | 质检所、各市监所 | 每季度2篇 | 各市监所1篇/年 |
20 | “一老一小”用品的质量标识检查 | 各市监所 | 重点时间段 | |
21 | 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气具专项检查和抽检 | 各市监所、抽检科 | 全年 | |
22 | 开展后处理按时闭环攻坚行动 | 各市监所 | 全年 | |
23 | 常态化组织质量分析会/约谈会 | 各市监所 | 全年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4-51015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市监〔2024〕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要求、新期待,加快构建管服一体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更加主动有为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局决定,2024年在全区系统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服务年”活动暨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以下称“两个规定”)为主线,以“落实”和“服务”为主题,以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为主阵地,进一步夯实基础、压实责任、优化服务、提升质效,推动全区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进向好。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适用“两个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应录尽录”“两员”配备率达到90%以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有效运行,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二、任务和要求 (一)关口前移,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行动 1.开展主动式动态风险监测。紧盯群众关注、节点时段和网络舆情,提前捕捉、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快速处置产品质量风险隐患。围绕即将实施新标准的产品、新污染物相关和直播电商领域难以抽查的产品,及时组织风险监测,做好区域预警发布和研判,质检所每季度上报2篇风险信息,各市监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全年至少报送1篇。(责任单位:区质检所、各市监所) 2.组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清底行动。围绕民用阀门、开关插座、花洒水嘴等全国重点监管的工业品(2024版),各所结合实际开展企业排查,制定企业“黑白”名单,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问题,以再宣传再动员电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为基本手段,选树一批示范点位,以点带面,纵深推进辖区内块状产业产品质量整治,顺利完成省市局挂牌督办的“摘帽”任务。(责任单位:海城所、天河所、沙城所) 3.织密全区风险监控一张网。在区电器协会、区阀门协会、五金卫浴协会等设立一批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站点,建立产品质量公益观察员队伍,构建技术机构、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参与的风险监控网,壮大社会共治力量。(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 (二)靶向发力,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动。 4.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效。编制区级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抽检计划,2024年抽查批次数比2023年提高1%以上,不合格发现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市场主体进行约谈,监管责任人,半年内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对2022年以来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进行100%覆盖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查,连续3次以上不合格问题基本杜绝,以点带面提升相关行业质量整体水平。(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抽检科、各市监所) 5.加大重点专项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尤其是“开学季”和“六一”节期间,紧盯校园周边和文化用品店,强化力量对网红玩具和童婴用品质量标识的检查,保障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抓好生产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排查出的风险隐患100%整改到位,持续推进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和头盔的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加大对开关插座等强制性认证企业的证后监管,严厉打击未经3C认证擅自生产、销售强制性产品的行为。(责任单位:各市监所) 6.加强民生保障常态监管。加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一老一小”产品的质量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美丽温州、塑料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农村厕所革命、蓝天保卫战等相关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抽检科、各市监所) 7.严格生产许可证企业监管。一是加强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在60%以上,同步核查“两员”落实和“日周月”运行情况,坚决在该行业率先严格贯彻落实总局75号令有关要求。二是融合企业“多报合一”,年度自查报告全部实行线上报送,不再实施纸质报送。(责任单位:各市监所) (三)重心下移,开展监督抽查后处理攻坚行动。 8.强化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全面落实《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指引》,确保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率100%。建立快速核查处置机制,对严重安全风险产品,收到监督抽查初检报告后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经营主体立即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完善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发布机制,分类别、全方位、多角度向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等通报。实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三率”管理,从“签收率”“按时上报率”“一次性通过率”来综合评价后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市监所) (四)助企强质,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暖企行动。 9.围绕区域产业主动服务。聚焦问题有效辅导,坚持“检查一家帮扶一家”“监管一项辅导一业”“一业一册”,开展“监管+”服务,针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技术专家开展面对面“问诊”、一对一辅导,打造涵盖产品监管、质量发展、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等“1+N”“服务包”,建好质量技术专家帮扶队,合力推动我区市场主体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聚力温州“强城行动”。(责任单位:质量科、标准科、信用监管科、质检所、各市监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合力。 各单位要将本行动作为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题主线,尤其是各所要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并高效传导落实到基层末梢,夯实一线监管服务基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紧盯目标任务进行动态会商和综合监管,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督查指导,压实责任。 局领导将加强下沉指导和走访调研,动态晾晒各单位任务进度和工作质量,并纳入工作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加分鼓励,对质量整治和后处理工作不力的,考核扣分。 (三)加强信息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做法举措和经验成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进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浓厚质量为先、质在生活的社会氛围。 (材料报送和工作协调:质量科:王欣欣) 附件:2024年龙湾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服务年”活动暨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2024年龙湾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服务年”活动暨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