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新教师试用期岗位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

2024-06-05 16:23:03 |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龙湾区2023级新教师试用期岗位培训计划安排,决定对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级新教师进行试用期岗位培训结业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龙湾区2023级新教师试用期岗位培训全体教师

二、考核时间及内容

时 间

任 务

考核内容

备 注

2024年

6月28日前

完成校级考核

工作实践项(由新教师自评、学校考核组综合评定)

详见附件中的《龙湾区2023级新教师试用期岗位培训考核量表(试用)》

2024年

7月5日前

完成区级考核

学习培训项(由新教师自评,区教师发展中心考核组评定)

专业能力项(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考核组分项评定)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1.新教师通过钉钉填写《新教师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并上传试用期工作总结。路径:龙湾区教育局钉钉-简道云-教师发展中心-JS04新教师考核-考核-新教师试用期岗位培训考核。

2.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考核表要求对新教师工作实践项目(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结合真实情况给分。于6月28日前完成钉钉填写和上传。联系人:林孝亮老师。

3.区教师发展中心于7月5日前组织对新教师试用期间的学习培训和专业能力等进行考核。

4.确定考核等级

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学校考核、区考核成绩,按学科组根据考核总分高低分别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人数20%左右,良好等级人数40%左右。

凡查实属以下对象的,考核为不合格:(1)凡是违规违纪者;(2)师德考核与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者;(3)无故未按规定参加试用期培训的,累计达18学时者;(4)无故不参加考核的。

5.将考核材料载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新教师颁发试用期岗位培训结业证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新教师可以直接参加2023级新教师“教学新苗”的评比。对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一年,参加下一年度新教师培训,培训费用自理;若延长试用期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者,根据温龙教人〔2006〕106号文件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 龙湾区新教师试用期考核表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5日




附件下载:温龙师函〔2024〕197 号 2023级新教师进行试用期岗位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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