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龙政复〔2023〕243号
发布日期:2024-06-19 17:06:54浏览次数: 来源:区行政调解服务中心 字体:[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温龙政复〔2023〕243号

申请人:杨某宾 

被申请人: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人:某精品酒店 

申请人杨某宾不服被申请人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其于2023年7月20日提出的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答复,2023年10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温龙政复〔2023〕243号

发布日期:2024-06-19 浏览次数: 来源:区行政调解服务中心 字体:[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温龙政复〔2023〕243号

申请人:杨某宾 

被申请人: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人:某精品酒店 

申请人杨某宾不服被申请人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其于2023年7月20日提出的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答复,2023年10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